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施工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GXTC-1512026
工程地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拆除原来的两个钢内筒(总计约1800t),新立两个自立式钛钢复合板钢内筒(240米高,内直径8.5米)等工作,详见第三卷《附件1
技术规范》。
工期要求:
#3、#4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施工工期各70天。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方应提供以下的有效证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等级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中国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电力防腐保温工程相关资质。
(3)安全、质量、健康体系认证;
(4)提供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起重(指挥)、登高等(如登高作业还需提供作业者体检合格证)等与所承包工程有关的特殊工种要求的有效证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方应具有复合钛钢板烟囱的施工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二个及以上复合钛钢板安装或改造合同(且开标时一并提供原件)。
投标文件中所列合同须提供原件,合同原件须单独包装并制作清单,同文件一并递交,审查后按清单如数退还。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6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宁涛
联系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汇款底单(标明GXTC-1512026)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
GXTC-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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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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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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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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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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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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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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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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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郑州市二七区海天假日酒店(工大店)一层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 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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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12026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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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9.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83119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宁涛
联系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512026)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