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山东新泰楼德佳阳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PC)总承包(场内部分)已由山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东新泰楼德佳阳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PC)总承包(场内部分)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新泰楼德佳阳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PC)总承包(场内部分)
招标编号:GXTC-1512029
工程地点: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霄岚村正东及东北方向的荒山
建设规模:20MWp
计划工期:2015年4月1日开工;6月17日并网发电;7月16日完成发电消缺、经国家电网发电后安全评价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并确定发电许可证。
招标范围:
PC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采购和施工工作。具体包括:
施工图纸红线范围内所有变配电区设备、光伏区设备、控制室设备、全站电力及控制电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
施工图纸红线范围站区内所有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设备检测及实验、调试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工程由场内定位放线为工作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功率预测控制、自动化信息等均包括在工程范围内),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经国家电网发电后安全评价合格完成竣工验收为终点(含各种证照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并网验收、专项验收等各项与验收相关的手续办理);
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力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业主方确定。
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材料要按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采购短名单进行采购。
工期/交货期要求:
投标人要按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设备到场时间。
交货地点: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施工工地。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总承包单位资质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即可:
A、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项目所在地区外企业,需自行办理区外企业在区内施工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2)财务要求:总承包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两年内均不得连续亏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注册资本金要求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3)业绩要求:必须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20MWp以上(含20MWp)光伏地面电站项目施工经验或近三年内累计达到100MWp以上光伏地面电站施工经验(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光伏电站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类似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光伏电站施工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7)请提供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
8)请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组织架构:现场施工应保证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范大伟、宁涛
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497、51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汇款底单(标明GXTC-1512029)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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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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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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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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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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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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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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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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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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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12029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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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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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PC总包合同签订后,将转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金,作为过程控制直接关联费用。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9.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83119
联系人:杨雪光、范大伟、宁涛
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497、51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
11.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建行新泰支行
账
号: 3700 1696 2080 5015 7379
联系人:张劲松
联系电话:18601980118
传
真:010-50949578
邮
箱: zhangjs@zkenergy.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款电汇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512029)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保证金电汇至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512029)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