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内蒙古风昶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察右后旗红木脑包一期49.5MW风电项目对侧间隔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重化工变扩建间隔所有设备采购、土建的施工、设备安装图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重化工变扩建间隔设备的采购(含电缆及电缆敷设);
2)
重化工变扩建间隔所有土建施工、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备注:施工内容包含以上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所有工作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其中施工方应负责上述工程的开工手续的办理、施工过程中停电协调等工作,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站内送电前的质监验收工作配合。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
3.工期要求:第一阶段:施工安装期2015年5月10日-----2015年9月30日
第二阶段:验收调试期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投标人近3
年内应具有不少于5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经验和业绩(所提供业绩应以近3年的实际合同为准);
(5)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能力;
(6)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管理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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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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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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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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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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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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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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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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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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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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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4月
1日起至 2015 年4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10-8835707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uoxinbabu02@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21
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内蒙古风昶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墨力更
联系电话:0474-4886013
地 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北辰广场6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邮编:100044)
位
置:首体南路与车公庄西大街交汇处(四道口)东北角
联 系
人:熊瞳、鲍斌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1-740、302
手 机:18515220383
传 真:010-88357072
邮 箱:guoxinbabu02@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