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300kt/a铝水工程阳极母线提升框架采购
1.
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300kt/a铝水工程阳极母线提升框架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GXTC-1512034
招标范围:
阳极提升框架
4台
1
概述
阳极提升框架是预焙阳极铝电解槽生产不可缺少的专用设备,用于辅助电解槽母线提升。其功能主要有两个:
(1)夹持并支承阳极,使阳极母线能够单独提升而阳极高度位置
保持不变。
(2)在提升母线过程中,使阳极导杆压紧母线,保证母线与阳极
导杆通过摩擦接触传导电流,使电解过程不会中断。
阳极提升框架采用全气动控制,与电解多功能机组配套使用, 由电解多功能机组吊运并提供气源。
阳极提升框架的操作过程为:通过电解多功能机组把阳极提升 框架吊运放置在电解槽上,阳极夹具夹紧阳极导杆并使阳极导杆靠
贴阳极母线。人工操作控制盒,使滑动架的气动扳手松开阳极导杆
上的小盒夹具,待阳极母线提升工作完成后;人工操作控制盒,再使滑动架的气动扳手拧紧阳极导杆上的小盒夹具,松开阳极夹具,
通过电解多功能机组把阳极提升框架吊离电解槽。
2
结构形式及技术特点
阳极提升框架主要由框架、48
组阳极夹具、4个带气动扳手的滑动架、起吊架、支腿和地面支承架组成(见附图一、附图二)
。
2.1
框架
框架设计成箱型结构,两侧、上下面均采用钢板拼焊而成,且内部设置有隔板。框架在电解槽上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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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支承,在框架上表面配 置有压缩空气管路系统。
2.2
阳极夹具
框架纵向的两侧对称安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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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每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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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阳极夹具,夹具的位置与阳极的位置一一对应,每组阳极夹具与框架的联接处采取了绝缘措施,可靠地防止电解槽的电流通过阳极夹具传导到框架上。
阳极夹具的功能有两个:一个是夹持阳极,另一个是使阳极导杆贴紧阳极母线。
夹持阳极实现方式:弹簧夹紧、气缸通气时打开。
阳极导杆贴紧阳极母线实现方式:弹簧压紧母线,气缸通气时打开。
2.3
滑动架
阳极提升框架的两侧各装有两个滑动架,滑动架由安装支架、升降气缸、方孔套筒板手和气动马达等部分组成。安装支架上装有四组水平轮和垂直轮,水平轮和垂直轮安装支承在框架两侧的轨道上,滑动架由气动马达驱动,沿框架纵向往复滑动。方孔套筒板手通过升降气缸悬挂在安装支架上,其回转由气动马达驱动。为保证使用性能,要求升降气缸具有防磁性能,气马达选用国际优质产品。气动马达供气管路采用拖链实现往返行走。
滑动架的功能是:在阳极母线提升前,松开固定阳极的小盒卡具,当阳极母线提升完毕后,拧紧小盒卡具,把阳极重新固定在母线上。
2.4
起吊架
阳极提升框架采用双吊点吊运,两个起吊架的间距与电解多功能机组电动葫芦吊钩的间距相同,从而可以保证阳极提升框架平稳吊运,一个熟练的电解多功能机组操作人员配合地面人员发出的指令,就能准确、快速实现阳极提升框架与电解槽的对接。
2.5
支腿
阳极提升框架共有八个支腿,其中外侧的四个支腿可以在支座中上下滑动,并且具有对位导向的作用。中间的四个支腿采用固定结构,不具备导向功能。
2.6
地面支承架
地面支承架由型钢焊接而成,是阳极提升框架工作结束后放置在电解厂房端部的支承托架。
3 主要技术参数
单台设备总重:
~30000kg
天车起吊本设备的重量:
~28000kg
气源压力:
≥0.55
MPa
滑动架气动扳手扭矩:
250
Nm~300
Nm
每组阳极夹具夹持重量:
≥1600
kg
阳极夹具对母线的压紧力:
4.5 kN
每组阳极夹具与框架的绝缘值:
≥2
MΩ
框架两吊点间距:
9800mm
框架外形高度:
≤3100mm
注:如能有全自动操作方案更好,且优先考虑。
交货期/工期:2015年6月30日前到货并开始调试。。
交货地点:广西百色市田阳县头塘镇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300kt/a铝水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厂家的有效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
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1日),300KA以上槽型使用3个系列及以上。
3.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3)购买方式:
如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请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如电汇方式购买: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100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如下)、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1512034)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见后)
项目编号 |
GX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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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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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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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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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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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王浩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gxzb15@163.com
4.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5月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广西南宁圣展酒店A座三层金豪厅。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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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12034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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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7.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8.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王浩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52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gxzb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