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对其建设的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车辆技术咨询及监造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XTC-1504026
2.2
项目名称: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车辆技术咨询及监造项目(重新招标)
2.3
建设地点:西安市
2.4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包括车辆技术(含车辆接口)咨询、车辆段工艺设备技术咨询和车辆监造、车辆段工艺设备监理服务,负责编写车辆(含牵引系统)用户需求书及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审核车辆段工艺设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协助招标方完成车辆、牵引系统、车辆段工艺设备的招标,参加合同谈判;提供车辆(含车辆接口)、牵引系统、车辆段工艺设备的设计联络、设计审查阶段咨询和监理工作,以及车辆调试、验证阶段的监理工作;编制车辆监造大纲、方案及调试验收文件;编制车辆段工艺设备试验方案、验收大纲,协助招标方进行设备验收;负责车辆监造;负责车辆段工艺设备监理;协助招标方组织车辆、车辆段工艺设备的技术培训;协助招标方进行车辆的调试、验收工作。
车辆接口,包括车辆系统内部接口和车辆系统与相关系统(含土建)间的接口。车辆系统内部接口,以车辆整车、牵引控制系统间接口为主;车辆系统与相关系统间接口,以车辆、信号系统间接口为主。
2.5
项目概况: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自西安北站北广场新设地下车站(与地铁4号线采用单侧同台换乘,与地铁2号线、国铁采用通道换乘),于经开区明光路路中设尚稷路高架站,然后沿大唐电厂管桥西侧并行跨越渭河,转向西沿北环线铁路南侧走行,设马东、秦汉商务区、长陵地面站,后折向北跨越货北环线,沿秦咸阳宫遗址保护区西缘外侧高架敷设,并于摆旗寨供水站南侧、在建酒庄路西侧设摆旗寨车站,后向北上跨高干渠、旅游公路至空港新城,于规划绿地设艺术中心站和空港新城站。出站后以地下敷设方式绕过机场跑道东端折向西,沿机场东进场路至终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线路全长27.36km,其中高架线长度12.98km,地下线长度6.65km,地面线7.73km。全线拟建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2座:北客站、机场;高架站4座:尚稷路、摆旗寨、艺术中心、空港新城;地面站3座:马东、秦汉商务区、长陵。配套设置艺术中心车辆段一处,主变电站2座。
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计划配置B型号车辆11列,共44辆。2018年1月交付首列车,自2018年6月开始,每月交付2列车,直至11列车全部交付为止。
本项目列车采用3动1拖4辆编组,B型车,列车总长度不大于80米。最高运行速度:
100 km/h。客室车门数量每侧3个,均为双开电动电控门。
3.投标形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4.2
投标人须具有下表所示资格证书之一;
证书名称 |
发证机关 |
资格等级 |
专业 |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甲级 |
城市轨道交通 |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甲级 |
车辆工程 |
4.3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4.4投标人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5同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只能有一家参与本次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大厅。
6.2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和《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0层(总部)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陕西分公司)
邮
编:100044、710068
联
系
人:魏岩萌、李铮、雷双标
电
话:01088354431-335、333、029-85239977;
传
真:010-88356015、
电子邮件:137200962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