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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
项目专题研究(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14093
1、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受招标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项目专题研究(第一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地点:北京。
4、招标范围:见下附表
包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 |
开展沿线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公参及水土保持方案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报告,分别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开展沿线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编制用地预审工作所需的相关报告和方案,取得沿线区县审核意见及省市级初审意见,最终上报国土资源部并取得批复。 |
3 |
节能评估 |
开展沿线节能评估报告工作,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4 |
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开展沿线工程地质勘察和钻探工作,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题专家评审,通过中国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审查并取得中国地震局对该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批复。 |
5 |
安全预评价
(含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
开展安全预评价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工作,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通过安全预评价(含安全生产条件论证)专题专家评审工作,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
6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
开展沿线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问卷调查、座谈、公参等工作,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并取得批复。 |
5、实施周期:见招标公告专用部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除第1包: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第4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6.3投标人资质要求见专用部分;
6.4
投标人业绩要求见专用部分;
6.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成员项目负责人要求见专用部分。
7、投标报名: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须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请提供联合体协议,所需格式见本公告后附件附表),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每包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专用部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汇款时请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9日8: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3、招标监督机构: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柯
电话:010-84385937
电子 邮 箱:150207345@qq.com
14、招
标 人: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
联系 人:孔令洋
联系 电 话:010-84385934
15、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 人:朱华平,夏冰
联系 电 话:13720096291,13720096218,010-88354433
电子 信 箱:xiabing726@163.com
传真:010-88357503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注:本招标公告分为通用和专用两部分,专用部分与通用部分序号相对应,以下为各包专用部分。
招标编号:GXTC-1514093-1
1、第
1 包: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
4、招标范围:
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配套服务。
5、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内完成。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须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的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并承诺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水土保持甲级资质,并承诺承担水土保持工作。
6.4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须完成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工作至少各一项;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须完成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至少一项,联合体成员方须完成类似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至少一项;
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为准。
6.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其中,水土保持部分的负责人,也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承担过类似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8、投标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招标编号:GXTC-1514093-2
1、第
2 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招标范围:
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及配套服务。
5、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内完成。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投标人均须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6.4投标人须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6.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8、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招标编号:GXTC-1514093-3
1、第
3 包:节能评估
4、招标范围:
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及配套服务。
5、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4投标人须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节能评估专题研究的工作(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6.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节能评估专题研究项目的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8、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招标编号:GXTC-1514093-4
1、第
4 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招标范围:
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配套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配套服务。
5、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
90日历天内完成。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须同时具有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并承诺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并承诺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6.4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须完成类似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至少各一项;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须完成类似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至少一项,联合体成员方须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至少一项;
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业绩以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为准。
6.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部分的负责人,也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承担过类似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8、投标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招标编号:GXTC-1514093-5
1、第
5 包:安全预评价(含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4、招标范围:
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含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及配套服务。
5、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
90日历天内完成。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6.4投标人须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安全预评价专题工作(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6.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安全预评价专题工作的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10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10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8、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招标编号:GXTC-1514093-6
1、第
6 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4、招标范围: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配套服务。
5、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投标人均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资质。
6.4投标人须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天津市境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工作(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3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5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6.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天津市境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工作的负责人(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线路长度大于(含)30公里或总投资大于(含)50亿元的交通类项目。
8、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