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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自备电厂供排水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1.
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自备电厂供排水系统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自备电厂供排水系统工程。
招标编号:GXTC-1512017。
招标范围:包括取水泵房、高密度沉淀池、循环水泵房等供排水系统建构筑物等,详见《百矿集团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2×350MW火电机组自备电厂工程3#标段建筑及部分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程地点:百色市田阳县辖区内的新山铝产业示范园。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从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本标段中各建、构筑物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及如下主要工程项目进度节点计划安排:
里程碑节点表 |
序号 |
里程碑节点 |
控制工期 |
1 |
循环水泵房完工 |
2015年2月28日 |
2 |
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完工 |
2015年3月30日 |
3 |
取水泵房完工 |
2015年5月30日 |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企业注册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3)购买方式:
如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请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如电汇方式购买: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100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如下)、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1512017)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见后)
项目编号 |
GXTC-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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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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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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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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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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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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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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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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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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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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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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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王浩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gxzb15@163.com
4.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广西南宁圣展酒店A座三层金豪厅。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月2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12017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8.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田阳县辖区内的新山铝产业示范园
联系人:蒋德海
联系电话:0776-3358858
传真:0776-335816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83119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王浩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gxzb15@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512017)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