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中民投同心200MW光伏发电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民投同心200MW光伏发电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采购
招标编号:GXTC-1512062
交货地点:中民投同心20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招标范围:
中民投同心200MW光伏发电项目SVG型高压动态补偿装置,容量为20Mvar,电压等级为35kv,数量为2台。
交货期:暂定2015年6月30日到货。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无功补偿器生产厂商;
(6)近三年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10个及以上交货运行业绩,且在以往工程中履约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本次招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母公司产品业绩不能代替子公司产品业绩;
5)在近3年投标人所提供的无功补偿设备不得出现以下问题:严重事故、较大质量问题、因货物交付拖延问题而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5月4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张海飞
联系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74
传 真:010-88420956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汇款底单(标明GXTC-1512062)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
GXTC-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联系人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E-mail
|
|
法人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5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商务会馆(丰台区玉林里1号)三层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12062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9.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83119
联系人:杨雪光、张海飞
联系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74
传 真:010-88420956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512062)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