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烟草公司食堂排烟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GXTC-1501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朝阳烟草公司食堂排烟系统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朝阳烟草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烟草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朝阳烟草公司食堂,始建于1995年,现有灶眼7眼,蒸箱一个,在日常使用中,存在厨房油烟、蒸汽无法顺畅排出的情况。经实地查勘,拟对现有排油烟系统进行改造,增大排风换气量,更换排油烟风机、烟道、环保箱等,同时增加一套补风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8月1日——2015年7月31日)承担过类似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25日至
2015 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E-mail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人 |
|
10 |
注册资本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9时00分,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html/)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烟草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甲17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13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刘世均
联 系 人:邵冉、黄骞翰
电 话:010-64207613
电 话:010-88354433-346、531
传 真:010-64207306
传 真:010-88356025
电
子 邮 件:13911104753@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汇 入
城 市:北京市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
25
日
若附件无法下载,你可以尝试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