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8001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对新疆卷烟厂外购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概况:新疆卷烟厂外购煤采购(外购数量按实际结算)。
1、启动锅炉用煤国标要求表
项目 |
符号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颗粒 |
- |
mm |
6~25 |
GB/T 17608 |
限下率 |
- |
% |
<30.00 |
MT/T 1 |
全水分 |
Mt |
% |
≤16.0 |
GB/T 211 |
挥发分 |
Vdaf |
% |
≥45.0 |
GB/T 212 |
灰分 |
Aar |
% |
≤18.00 |
GB/T 212 |
发热量 |
Qner,ar |
MJ/kg |
≥20.00 |
GB/T 213 |
全硫 |
St,ar |
% |
≤0.3 |
GB/T 214 |
煤灰熔融性 软化温度 |
St |
℃ |
≥1350 |
GB/T 219 |
焦渣特征 |
CRC |
- |
≤2 |
GB/T 212 |
2、启动锅炉用煤设计表
燃 料 计 算 |
名称及符号 |
单位 |
结果 |
|
名称及符号 |
单位 |
结果 |
应用基Cy |
% |
48.51 |
|
应用基Hy |
% |
2.74 |
应用基Oy |
% |
4.21 |
|
应用基Ny |
% |
0.84 |
应用基Sy |
% |
0.32 |
|
应用基Wy |
% |
10.6 |
应用基Ay |
% |
32.78 |
|
低位发热量 |
kcal/kg |
4320.72 |
低位发热量校验 |
kcal/kg |
4438.61 |
|
外加热量 |
kcal/kg |
0 |
燃料显热 |
kcal/kg |
0 |
|
燃料支配热 |
kcal/kg |
4320.72 |
理论空气量 |
Nm3/kg |
4.90911 |
|
H2O理论容积 |
Nm3/kg |
0.51462 |
N2理论容积 |
Nm3/kg |
3.88492 |
|
RO2理论容积 |
Nm3/kg |
0.90744 |
热 平 衡 计 算 |
名称及符号 |
单位 |
结果 |
|
名称及符号 |
单位 |
结果 |
锅炉排烟温度 |
℃ |
158.609 |
|
排烟热损失q2 |
% |
8.36656 |
化学未完全燃烧损失q3 |
% |
0.8 |
|
机械未完全燃烧损失q4 |
% |
8 |
散热损失q5 |
% |
1 |
|
灰渣热散失q6 |
% |
0.7837 |
保热系数 | |
0.987812 |
|
锅炉热效率 |
% |
81.05 |
燃料消耗量 |
kg/h |
6525.73 |
|
计算燃料消耗量 |
kg/h |
6003.67 |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投标的煤矿企业须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认证(相等或等同于ISO系列标准)。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经市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3.6投标人所属煤矿要求井工煤矿单井不得低于90万吨/年规模,并出示相关矿井的验收及生产许可文件等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意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且需特快专递纸质招标文件,须加付100元人民币EMS费用。
注意2:若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请务必提供:1、企业三证;2、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认证(相等或等同于ISO系列标准);4、提供所属煤矿要求井工煤矿单井不得低于90万吨/年规模,并出示相关矿井的验收及生产许可文件等证明材料。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
(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购买标的材料的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下述完整表格信息、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全套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合同一并发送电子邮件到gxxj_rxf@163.com邮箱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所有邮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电子邮箱(E-mail)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
5.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6.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26日止。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时代广场D座13楼会议室。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联 系 人: 党忠
电 话:
1370993626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联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任旭峰、白 璨
手 机:15099637061(任)、15099628902(白)
邮 箱:gxxj_rxf@163.com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本账户为标书款账户,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