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114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河北)风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河北省卢龙50MW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编制中节能河北省卢龙50MW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
1.项目开发申请报告编制;
2.项目风资源分析报告编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项目区域地质初勘、项目区域水文、气象资料调查、项目区域1:10000比例地形图等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的所有事宜);
4.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3. 工程设计进度要求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述报告编制,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报告,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风电场工程设计、勘察、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5)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两项风电工程可研报告设计相关业绩;
(6)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7)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6573583)。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传真:0991-232917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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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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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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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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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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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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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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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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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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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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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年11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11月 27 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
7.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8.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12 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四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张北)风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倩
联系电话:13253116111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兴才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 系 人:李金洋、王哲
联 系 电 话: 0991-2329176
手 机: 18199185399(李)
传 真: 0991-2329176-802
邮 箱: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标书款账户,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 户 行 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保证金账户,切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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