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集团总部香港法律顾问服务(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如下:
1.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集团总部香港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2.投标人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应为在香港地区注册或设立机构,经香港律师会注册或登记并正常年检缴费的律师事务所(以香港地区商业登记证、执业证书等证明文件为准)。
2)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律师应经香港律师会注册或登记并正常年检缴费(以执业证书为准)。
3) 投标人应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投标人及其拟负责本项目的律师在近5年内(2013-2017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 投标人须在以往的招标项目中不存在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0日,每天8:4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 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邮寄购买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梁明洋收,电话88019358-803.报名时请附以下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接收标书款账户: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7112510195700008881
行号:302100011251
注:本账户只用于接收标书款,不接收投标保证金。由于电汇、邮寄的延迟性,我公司将在核对投标人报名材料及标书款确实到账后一至两天内,予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材料不全或有误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用途(如GXTC-1761454 标书款),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电汇方式交纳标书款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我公司将在受理报名申请当日,以邮件形式向已报名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并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邮寄报名材料请采用寄付方式,到付的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如因投标人报名材料、电汇、邮寄等问题导致投标人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
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期十六(16)天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邮寄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gxzblmy@sina.com。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澄清问题须加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4月9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必须派代表面呈投标文件。
9.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梁明洋、鲁轩铭
电 话:010-88019358-803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lmy@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