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门源县全民健身中心和非物质文化展演中心项目、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门源县县城南北广场生态修复及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门发改(2018)49号、门发改(2018)50号门发改(2018)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门源县
(2)招标内容:门源县全民健身中心和非物质文化展演中心项目、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门源县县城南北广场生态修复及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门源县全民健身中心和非物质文化展演中心项目、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门源县县城南北广场生态修复及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
(1)门源县县城南北广场生态修复及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项目:建设周期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10月
(2)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从2018年4月到2019年10月
(3)门源县全民健身中心和非物质文化展演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从2018年4月到2019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职称,从业年限不少于10年,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类似设计业绩:指体育场馆或文体中心的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米)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6、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青建工【2017】233号》文件的规定,省外投标申请人需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完成进青备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册的原件与复印件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设计与施工单位均须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是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8、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9、投标人必须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如为联合体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6:30,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bzwzx.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
联 系 人: 马艳蓉 | 联 系 人:鲁轩铭、方可心 |
联系电话:0970-8612733 | 联系电话:010-88019358-830 |
2018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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