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德令哈尕海330kV汇集站工程35kV SVG型动态
无功补偿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851024)
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青海德令哈尕海330kV汇集站工程35kV 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青海德令哈尕海330kV汇集站工程2台60Mvar/35kV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配套光纤、通讯线、附属材料、电缆、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卸货、交货;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指导现场试验、指导试运行、参加交接、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和售后服务等进行招标。
投标方供货范围应以满足保证正常运行的设计图纸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交货地点:青海德令哈尕海330kV汇集站。
交货期: 2018年9月15日-9月20日。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
(2)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监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独立生产20套及以上35KV电压等级直挂水冷SVG无功补偿装置业绩,且单体容量不小于20Mvar,在风电项目投运中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合同证明;
(10)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
(11)投标人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级的质检中心产品检测,并取得水冷SVG型式试验鉴定验收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本项目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0 元人民币。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8年5月14日起至 2018 年 5月 18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7、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gxxj_yw2@163.com)的形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6月 4日 上 午 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西宁新丝路国际饭店15楼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139号)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红军、李汶锴
联系电话:0977-8333090
地 址: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昆仑花苑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薛一峰、候文权
联 系 电 话:18099667252(薛)、18199105799(候文权)
传 真:0991-2329136 邮 箱:gxxj_yw2@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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