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8年11月12日
招标编号:GXTC-1861035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企业文化咨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企业文化咨询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
4. 中标人数量:一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拥有与国内大型国有企业或大型金融机构企业文化方面的合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合同首页、签字页等。大型企业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为准,下同)。
(5)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有稳定的、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匹配的专业团队(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 投标人须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7) 本次投标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 投标人中选后应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l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l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必须拥有与国内大型国有企业或大型金融机构企业文化方面的合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一份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合同首页、签字页等)。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9日,9:00-11:00, 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5)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 答疑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邮件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市太平桥大街二十五号光大中心A座1415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梁明洋、王广远
电 话:010-88019358/803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lmy@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