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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催收供应商入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0-09-03 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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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催收供应商入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催收供应商入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2040153

2、项目名称: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催收供应商入库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对逾期资产催收供应商进行入库采购,催收供应商的服务内容包括:由催收供应商开展电话、上门、短信等全方位催收,保全招标人资产并降低不良率,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人业务的健康发展。

本项目各分包及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情况如下: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第一包

山东

不多于4家

第二包

北京

不多于3家

第三包

广西

不多于3家

第四包

贵州

不多于3家

第五包

江苏

不多于3家

第六包

深圳

不多于3家

第七包

天津

不多于3家

第八包

云南

不多于3家

第九包

重庆

不多于2家

第十包

四川

不多于2家

第十一包

福建

不多于2家

第十二包

广东

不多于2家

第十三包

河北

不多于2家

第十四包

河南

不多于2家

第十五包

湖北

不多于2家

第十六包

辽宁

不多于2家

第十七包

内蒙古

不多于2家

第十八包

上海

不多于2家

第十九包

浙江

不多于2家

第二十包

山西

不多于1家

第二十一包

苏州

不多于1家

入库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库有效期内授予入库催收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或者合同数量。

同一催收公司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包件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律师事务所(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内容的类似表述(如无相关表述,供应商须提供与金融机构现有存续合作关系的证明)。

3)投标人从事催收业务须不少于两年(提供2018年9月1日前催收业绩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在所响应包件区域,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业务覆盖全面,为招标人服务的专职催收人员不少于5名(办公场所须提供供应商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第三方场所的租赁合同;专职催收人员须提供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社保为代缴的,须提供代缴协议)。

5)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

6)投标人须承诺:在与招标人以往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招标人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等事件。

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予以提供。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0年 9 月 3 日起至2020年 9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单位人员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989999515@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2)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账    号:21638010010006636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28号岚桥国际大厦8楼803室。

12、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参与开标仪式,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00号601室

联系人:方钦钦、吴婧

联系电话:17321200466

电子邮箱:1989999515@qq.com

招标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滇池路74号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21-535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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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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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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