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托太平洋保险大厦办公楼打印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光大信托太平洋保险大厦办公楼打印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06102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光大信托太平洋保险大厦办公楼打印机租赁项目
1. 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2. 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A3幅面彩色数码复合机 (含U盘打印扫描模块) | 14 | 台 |
2 | 骑马装订器 (单钉、双钉、骑马装订) | 9 | 台 |
3 | 集中打印管理软件 (含14台设备管控) | 1 | 套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与采购需求》
3. 中标数量:一家
4.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3) 如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原设备厂商产品授权书盖章文件;
(4)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外资企业按照投标当日汇率计算);
(5) 提供原厂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执照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执照;
(6)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 投标人近2年内(2018年8月1日至今)针对本次所投品牌复印机的销售业绩要求:
1)单次采购合同额150万(含)以上。
2)针对集采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合同的,如框架协议合同中无固定总金额,可提供从框架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订单(包含线上、线下订单),累计订单总额150万(含)以上。
3)针对同一客户,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内分批次采购的合同要求累计合同额150万(含)以上。
4)单次融资租赁合同年费用60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
最少提供3份满足以上任一项要求的合同。所提供的合同文件须和本次投标人或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保持一致。(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货物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 投标人从招标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中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9 月 16 日-2020年 9 月 25 日,每天8:3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5)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澄清答疑: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于投标截止日前10日交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10 日09:3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四层国信招标第二会议室。
12.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王广远、郭希亚
电 话:010-88019358-815/824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wgy@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