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
塔筒(含基础环等附件)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塔筒(含基础环等附件)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XTC-1614013
日
期:2016年1月27日
1、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塔筒(含基础环等附件)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投标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粤电蒙华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境内。风电场工程为100MW风电场,风电场计划在2016年4月开工,2016年底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GXTC-1614013
|
塔筒(含基础环等附件) |
风电场配置约50
台套塔筒(含基础环等附件),装机容量约为100MW。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
(2)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塔筒设备制造企业,具有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备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同时还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第III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焊工必须持有经部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必须表明投标人到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1)
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00台套1.5MW或以上等级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不少于1年的投产运行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采购人、供货范围、装机容量、设备名称及数量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④根据要求编制和准备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⑤按要求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⑥等候来自国信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⑦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兴大厦11层前台负责)。
4.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1月27日上午9点00分至2016年2月3日下午16点00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3.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3.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将电汇底单发送到guoxinguohui@126.com邮箱;(2)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3.4条。
4.3.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郭先生、朱先生;
电话:13720096225、13720096291
;传真:010-883575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5、投标报名: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guoxingongyong@163.com(密码:88354433)下载。
5.2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取全部满足本项目报名要求并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5.3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文件两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必须递交申请报名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套、以及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一套(要求加盖公章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并请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文件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投标人的信息所用,请投标人将资料一起发送招标代理邮箱(guoxinguohui@126.com收)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司名称)。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经核查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6年
月
日16:0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6在必要时,为有助于对申请报名资料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申请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在本阶段的澄清中,投标人对澄清问题应一次性予以清晰明了的回复,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第二次第三次补充资料;对于不是因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招标人有权不接受。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1层(100044)
联系人:郭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 话:13720096225、1372009629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05361
Email:
guoxinguohui@126.com
(2)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1层(100044)
联系人:郭浩、朱华平
联系电话:13720096225、1372009629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05361
Email:
guoxinguohui@126.com
(3)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希望街新希望家园西A2区一号楼2单元1503
(邮编:
010010)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710068278;传真:0471-3240717
7、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www.chinabidding.com.cn”。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项目名称: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塔筒(含基础环等附件)采购
招标编号:GXTC-1614013
报名资料
申请人:
(非常重要)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
制造商名称:
品牌:
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和手机:
(非常重要)
电子邮箱:
(非常重要)
传真:
申请人办公地址/邮编:
日期:
注: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非常重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通过报名材料审查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漏填、错填信息而导致无法及时收到有关投标信息或错失参与投标的机会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文件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序号 |
项目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备注 |
申请人确认 |
审核情况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
1 |
投标声明函 |
格式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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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名人资料格式 |
格式见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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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附件三
所投机型运行业绩情况 |
格式见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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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要求见附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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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附于申请文件资料内首页并作为其目录;
2、此表审核情况栏,申请人须留空;
3、申请人确认栏请在确认已提交资料后打“√”
附件一
投标声明函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在此声明并保证为参加贵司(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而提交的所有资料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如发现有虚假、隐瞒,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并在投标阶段没收我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和手机: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