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三 次)
招标编号:GXTC-158001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对“新疆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1”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1。
3、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内。
4、维保及维修后质量达到:满足招标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招标内容:新疆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服务。
6、招标范围:新疆卷烟厂2015及2016年度设备零星维修服务类资格选择,共3包:
序号 |
包号 |
设备
名称 |
配置 |
标书款(元) |
一 |
1 |
机械加工类 |
(1)生产用操作台、板件、防护罩(板)、梯凳、简单维修工具、工具柜、工具车及不锈钢用具等辅助设施的制作、安装;
(2)主辅机设备的机械零件类的修复、制作和装配等;
(3)设备、设施的漆面修补等; |
800 |
二 |
2 |
电气维修类 |
主、辅机设备电控系统的电路、电机、板卡和变频器等的维修、安装和装配; |
800 |
三 |
3 |
管道维修类 |
气管、风管、喂丝管、除尘管等管路的修复、制作和安装。 |
800 |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24小时内快速响应相关维修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8、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7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2、投标申请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3、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联 系 人:王翔
电
话:1869909665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联络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联 系 人:侯文权、雒旋
电
话:18199105799(侯)、13399913717(雒)
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本账户为标书款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户行号:104881004032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