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短信服务合作项目入围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短信服务合作项目入围”(项目编号:GXCZ-C-21610001)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短信服务合作项目入围。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 项目背景:基于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需要对接多家短信服务商的短信通道,通过调用不同的短信服务商通道进行灵活配置,提高短信发送成功率、到达率,确保短信业务稳定性。短信通道资源由短信通道服务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不限于号码申请、通道资源、号码数量及号码更换方案等。本次短信通道服务采购主要用于在我司业务中发送验证码、通知、营销、催收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短信息服务。
4. 入围数量:3家(入围后由甲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指派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5.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且成立时间5年或以上;
3)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网);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供应商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6)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短信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7) 具有至少一个金融或消费金融行业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8) 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且有能力独立完成系统开发等服务内容;
9) 供应商须在以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提供三个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付款单位的盖章确认的开票信息。
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01月11日,工作日0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传真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文件为磋商文件送达时间。
11. 递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1会议室。
12. 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田云江、李慧劼、梁莹
电 话:010-88019358-822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