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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1401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就
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招标人: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项目概况:
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三江县八江乡西部、独峒乡东部。距桂林市约160km,距柳州市约220km。本风电场按项目核准规划装机容量为48MW,拟安装24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厂区面积约1.06公顷,高程范围为710m-1051
m,已于2012年12月取得核准。
4、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及相关服务。
5、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6、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7、
合格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7.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SHMS)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3
投标人投标机型及业绩要求:
所有机组单机容量按项目核准为2MW;机型应为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机组;机组设计寿命不小于20年;所有电气元件和系统均须满足IEC60204-1的要求;机组电气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IEC60364的要求;机组应能在环境温度为-20℃~40℃期间内保证正常运行:机组的噪声特性应符合IEC61400-11标准。投标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台数不低于300台。
7.5
投标机型的其他要求:
全场机组可利用率:第一年≥95%,第二年≥97%;单台风电机组年可利用率≥92%。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投标机型应具有权威机构认定的型式认证,满足《GB/Z25458-2010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要求。投标人投标的机型,如递交的资料中未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或者提交的业绩证明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
7.6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
7.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
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7.1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 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8、
报名资料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8.1
《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报名资料》
(格式见附件)
8.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3
投标人企业状况介绍。
8.4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
代码证。
8.5
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8.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7
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山地风电场投运业绩(提
供合同影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8.9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审
计报告(必需清晰可见),并填写下表。
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主要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年 |
年 |
年 |
各年平均值 |
1 |
年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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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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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定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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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动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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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净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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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债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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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期负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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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动负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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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期初所有者权益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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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期末所有者权益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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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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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净利润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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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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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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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流动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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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即付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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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入上表中的数据必须与其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8.10
现阶段和过去5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8.11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及资料。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报名时间:
9.1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7日,每天9:00~16:30
(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各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maohy8288@163.com
、87153361@qq.com
9.2
投标人在递交电子资料时,必须写清: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电子信箱)。
注:报名资料中所有文件(包括证书等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Office Word文件。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须填“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报名资料+投标人全称)”字样。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7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
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贵宾楼三层多功能6厅。
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与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13、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4、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人:赵雪
电话:010-88317815
E-mail:zhaoxue@cwpgroup.hk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0771-3482019
E-mail:871533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冒海燕
电 话:010-88354433-330
、
13911104547
传
真:010-88357503
电子邮件:maohy8288@163.com
附:汇标书款账号: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人民币帐号:7112
5101 8260 000536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附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8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报名资料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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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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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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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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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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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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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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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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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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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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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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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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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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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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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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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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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卖方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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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表,包括客户名称和国别、容量和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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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