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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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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花园汽车修理厂“广粤字第1125号”地块 B资产包对外招租公告竞价文件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1-03-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梅花园汽车修理厂“广粤字第1125号”地块 B资产包对外招租公告竞价文件

招 租 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目  录

平台规则 - 2 -

特别告知 - 4 -

第一部分 竞价公告 - 6 -

第二部分 竞价方须知 - 10 -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 25 -

第四部分 租赁合同格式 - 31 -

第五部分 资格审核文件 - 64 -

平台规则

第一条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 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资产租赁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登录、密码修改等操作,因竞价人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第六条 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 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 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 报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人通过资产租赁网络竞价模块可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自由报价(递增报价),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进入限时竞价期后,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 竞价人应在招租公告期满前按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电商平台注册帐号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竞价保证金线下汇款至公告中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 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应按公告要求在竞价开始时间的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可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第十七条 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本规则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特别告知

一、招租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招租文件。

二、报名程序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资产租赁平台承租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平台审核通过后创建承租人账号—>应用承租人账号报名。

三、报名审核

1. 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报名,审核通过后,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保证金缴纳,方能参加竞价。

2.竞价人需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资产租赁-资产招租”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招租人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招租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2.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租赁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五、其他:

竞价人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98-69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六、重要提示

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标的物无异议,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一部分 竞价公告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竞价招租,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承租方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广州梅花园汽车修理厂“广粤字第1125号”地块B资产包对外招租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竞价招租项目为整体出租项目,为1个资产包,具体项目内容见“项目概况一览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现有租期

租赁期限(年)

竞价底价

(起拍价)(元)

招租业态

竞价保证金(元)

最小加价梯度(元)

17421.42

20644.75

5年

11,152,800

高端汽车相关行业

1,800,000

200,000

注:1.竞价人提交的技术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评审后认定是否符合项目的规划。

1.项目概况一览表

2.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年度租金价格按竞价成交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的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2.5%上涨(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3. 装修免租期:本项目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装修费用由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承担。

三、竞价方资格要求:

1、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2、报价人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体,本次竞价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报名。

3.竞价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竞价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

5.竞价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至公告日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若是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日期到公告日前一个月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竞价方未曾有拖欠债务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为准);

9、竞价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竞价人需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资格审核文件将可能不获考虑:

10.1 资格审核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未盖公司公章和签名;

10.2 资格审核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10.3 资格审核文件逾期送达;

10.4 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租文件的原文;

11.竞价人需在资格文件中对项目的规划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平面图、效果图等。

12.竞价人需承诺对汽修厂现有人员进行接收,拟定接收方案(格式自拟);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北京产权交易所(http://www.cbex.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五、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价方须文件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以竞价人的名义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六、重要提示

1.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2.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价方在获取成交资格10日内,与招租方先进行合同草案的签署,合同草案经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后,再签署正式合同。

4.乙方不得从租赁标的取土卖土、堆放或填埋废石及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占用租赁标的区域外的甲方土地及其他资源。

5.若在租赁地块经营相关项目,承租方须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国家必备要求,报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地块处于广州白云山景区范围,承租方所经营业态需提前与景区管理机构了解是否需办理相关手续,报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报批手续等原无法开展经营,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七、业务咨询

对竞价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方或咨询服务机构。

招租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占国、邸士钊

联系方式:13924093383、13352823106

(踏勘联系人同上)

咨询服务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魏先生

联系方式:15101159725、17600043469

八、业务监督

监督部门:融通运输有限公司

监督人: 廉彦超

电话:13924165885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竞价方须知

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广州梅花园汽车修理厂“广粤字第1125号”地块B资产包对外招租项目

2

地块编号

广粤字第1125号

3

组织方式

公开竞价

4

标的物划分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5

项目内容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和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要求

6

项目地点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7

租赁期限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8

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按年交纳租金。第一次交纳租金时间为租赁房地产交付日。除首期租金外,采取按年交纳租金的,在当期租金到期日【90】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如未能及时交纳租金,除收取租金外,按照央行贷款利息收取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在收取后解除合同。

(2)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年度租金价格按竞价成交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的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2.5%上涨(已签订租赁合同为主)。

支付方式:电汇或转账。

9

竞价方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10

资格审核方式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11

现场踏勘

如有需要,竞价方可自行踏勘。招租方联系人信息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1)竞价方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接受租赁标的现状等各项条件;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价格不得更改。

(2)踏勘所需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B.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2

资格审核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详见竞价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核文件格式

13

资格审核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或变更公告(如有);

提交资格审核文件方式: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或变更公告(如有)。

14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起算)

15

竞价保证金

(1)金额: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项目概况一览表”;

(2)缴纳方式及时间: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竞价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4月7日17:00)

16

联合体报价

不允许

17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8

竞价规则

(1)常规竞价时长:常规竞价时长为1个小时(20214月9日16:00-17:00)。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限时竞价】竞价结束前,如限时竞价期间内有竞价方出价,则以此出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重新计算结束时间(假设限时竞价时间为五分钟,在场次结束的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价方出价,则以该出价时间为准向后顺延五分钟作为竞价结束时间,以此类推,直到无竞价方出价为止。

举例:如常规竞价时间为10:00-11:00,限时竞价时间为五分钟,则10:55分开始为限时竞价时间,启动限时竞价机制,如有竞价方于10:58分出价,则竞价结束时间将从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即11:03分结束,如果在此期间另有竞价人在11:01分出价,则竞价结束再向后顺延五分钟,即11:06分结束,直到最后一次出价的竞价人出价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最后出价人成为成交人);

(2)竞价起始价=年租金底价;

(3)最低成交价: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4)竞价方式:年租金单价;

(5)出价形式:增价拍;

(6)最小加价梯度: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19

成交竞价方(承租方)确定

(1)通过资格审核且最终报价最高的竞价方(高于最低成交价)确定为成交竞价方(承租方)。

竞价方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招租方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报价,宣布报价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不对竞价方由此而引起的影响承担责任,也不对原因进行解释,竞价保证金将退还给竞价方。

20

成交结果公告

竞价结束后,“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发布成交公告,竞价方可以登录平台自行查看项目竞价结果。

21

合同签订

(1)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招租方洽谈签订合同,10日内签订合同;

(2)若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无故弃标,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日内未与招租方洽谈签订租赁合同事宜或拒签合同,则视为弃标,并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价文件、成交竞价方(承租方)的资格和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

履约保证金

(1)金额:每包成交年租金额的25%;

(2)形式:电汇或转账;

(3)时间:合同签订当日;

(4)退还时间:为合同租赁期满后,经招租方确认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招租方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成交后另行通知。

23

咨询服务费

(1)本项目每包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机构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咨询服务费收费金额以本项目每包成交年租金总价为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标准的55%收取;

(3)咨询服务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帐    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注:此账号仅供支付咨询服务费使用,不接收竞价保证金。

24

特殊事项

本次竞价招租项目,响应竞价方须为3个以上(含3个),但如果出价竞价方为1个,且报价满足最低成交价要求,则按照设置的最低成交价直接确定其为成交竞价方;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招租方: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内容: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地点: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招租方”指组织本次竞价招租的青岛君达山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2“咨询服务机构”指为本次竞价招租提供咨询服务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竞价方”指符合本竞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竞价文件参加竞价,并向招租方提交响应文件的潜在承租方。

2.4本竞价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2.5本须知中单独对项目概况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本次涉及竞价活动。

3.资金来源

不适用。

4.竞价方资格要求

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5.费用承担

竞价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价招租有关的费用,招租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竞价方从招租方在本次竞价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示知悉。因竞价方自身原因未接收到有关通知的,招租方将不承担责任。 

二、竞价文件

7.竞价文件的组成

7.1竞价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  竞价公告;

第二章  竞价方须知;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租赁合同格式;

第五章  资格审核文件格式。

8.竞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租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租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价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价文件的竞价方,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竞价方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至竞价平台,并告知招租方。如招租方认为竞价方的询问或要求提供的资料不涉及招租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或不影响竞价方报价参与本项目,或回答该问题、提供该资料有可能对其他竞价方不公平,或涉及招租方商业秘密的,招租方有权拒绝提供资料或回答。

8.3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文件、文件澄清或修改等(如有)组成。竞价文件中的公告、竞价文件须知等内容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时,则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竞价公告、竞价文件和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8.4竞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所有竞价方具有约束力。竞价方应在24小时内通过竞价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否则,视为竞价方已收到澄清或者修改。

8.5招租方可以视招租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本项目竞价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的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价的竞价方。

三、现场踏勘

9.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价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9.1踏勘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2招租方对竞价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作出的判断、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建议指派一名专业人员了解场地条件。

9.3竞价方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接受租赁标的现状等各项条件;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价格不得更改。

9.4招租方现场踏勘联系人: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现场照片:

四、资格审核文件的编制

10.资格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竞价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竞价方与招租方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1.1响应文件的内容、编排顺序详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其中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部分,未提供格式的自行设计)。

12.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2.1竞价方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价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2.2竞价方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4.2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7时(北京时间)

15.2递交方式:网络递交,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六、资格审核

16.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14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竞价方按照竞价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 系统内完成所有资格文件的上传,由招租方会同咨询服务机构共同审核,选定符合竞价资格要求的竞价方。

17.资格审核工作依据本竞价文件进行

17.1 审核依据:

(1)竞价文件;

(2)澄清或修改文件;

(3)其他补充通知(如有);

(4)须招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7.2 审核程序

竞价方根据《资格审核表》各项要求编制文件,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系统相关位置上传电子文档,由招租方的指定人员对竞价方上传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

(1)竞价方资格审核

A.资格审核:招租方的指定人员会按“资格审核表”的要求对竞价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表”的内容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流程。如没有竞价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则本次招租失败。

资格审核表

序号

审核项目

递交要求

1

竞价方的资格声明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2

应答函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3

竞价保证金承诺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

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实体的书面声明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7

竞价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8

竞价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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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竞价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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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至公告日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2

竞价方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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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招租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按《资格审核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14

地块初步设计方案

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

竞价方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B.资格审核须知

竞价方可多次上传或撤回资格文件,招租方以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后一次上传的资格文件为准进行审核。

18.项目终止

1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竞价招租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价招租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竞价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2项目终止后,招租方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招租活动。

七、竞价保证金

19.1竞价方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竞价方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

19.2竞价保证金是招租方为避免遭受因竞价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所收取的保证金。如发生第19.4条的情况,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由“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全款转入招租方账户。

19.3竞价方须在竞价开始时间前,按“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和程序支付缴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的,无竞价资格。

19.4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向咨询服务机构缴纳服务费。

(2)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

①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②未按合同规定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价方串通,搞价格联盟,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或以其他形式干预竞价的。

(4)竞价方(或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参与了:

①对招租方(或其雇员)行贿(不论是用金钱形式或是用其他形式);

②对招租方在招租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对招租方所遵循的程序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则该竞价方的资格文件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其竞价保证金将会不予退还。

19.5招租方与成交竞价方(承租方)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未成交竞价方退还竞价保证金。

八、竞价规则

20.竞价程序

20.1 竞价资格

在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方完成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流程,取得竞价资格。

20.2 填写、递交报价

常规竞价时长为1个小时(20214月9日 16:00- 17:00)

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限时竞价】竞价结束前,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竞价方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重新计算结束时间(例:如果限时竞时间价为五分钟,在场次结束的最后一分钟内如果有出价竞价方,则以出价时间为准往后顺延五分钟为结束时间,以此类推,直到无竞价方报价为止)。

竞价方按设定的加价梯度在平台系统填写并递交报价。竞价界面会显示本项目当前的最高报价;如有多个竞价方竞争,报价须大于当前最高报价才能被系统接受。

(1)竞价起始价=年租金价格

最低成交价: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2)竞价方式:年租金单价

(3)出价形式:增价拍

(4)最小加价梯度(元):详见竞价方须知前附表

(5)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将各有效竞价方的报价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竞价方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竞价方(如有)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此类推。

注:如若某场次(分包)响应竞价方数量为1个,且报价满足最低成交价要求,则按照设置的最低成交价直接确定其为成交竞价方;如没有响应竞价方,则本场次(分包)流拍,将另行组织招租;

如某场次(分包)响应竞价方为2个以上(含2个),将继续按竞价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竞价方。

21.报价要求

21.1报价要求必须在平台提交,不接受纸质报价。

21.2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每次报价按照最小加价梯度递增。

(2)竞价方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

(3)报价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

(4)竞价方的报价,为签订合同后支付给招租方的全部承租费用。

(5)本次竞价招租对于“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不接受。

竞价方所报的价格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1.3竞价方应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竞价方一旦报价即视为全面理解并接受本文件各项条款要求。

九、授予合同

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获取成交资格后,与招租方先进行合同草案的签署,合同草案经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后,再签署正式合同。

竞价方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2.后续审查

22.1授予合同前招租方将会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交的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被确定为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未通过审查的,招租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竞价得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审查其他成交候选人或招租方另行组织招租。以此类推,如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未通过审查的,招租方另行组织招租。未通过审查的竞价方自本项目评审之日起5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招租方举行的任何形式的招租活动。

22.2如发现成交竞价方有违反本竞价文件要求的行为,视为未通过后续审查,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23.合同授予标准

23.1招租方将合同授予确定的成交竞价方(承租方)。

23.2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24.成交结果

24.1竞价结束后,“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发布成交公告,竞价方可以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ronghw.cn/)自行查看项目竞价结果。成交公告对招租方和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公告发出以后,招租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通过资格审核且最终报价最高的竞价方(不低于最低成交价)确定为成交竞价方(承租方)。

24.3招租方对未成交的竞价方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4招租方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报价,宣布报价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不对竞价方由此而引起的影响承担责任,也不对原因进行解释,竞价保证金将退还给竞价方。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与招租方洽谈签订合同,7日内签订合同。

25.2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应按照竞价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修改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租方签订合同。成交竞价方(承租方)不得再与招租方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3成交竞价方(承租方)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租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5.4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履约保证金

26.1履约保证金收取:按照成交包号年租金总价的25%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计算基数:租赁项目成交年租金额。

(1)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当日。

(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与合同相同的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电汇形式从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基本账户缴纳,不接受个人汇款。

(3)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4)退还时间:为合同租赁期满后,经招租方确认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后一次性退还。

(5)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租方因成交竞价方(承租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如果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6.2如果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没有按照上述第18条或19.1条的规定执行,招租方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成交竞价方(承租方),该成交竞价方(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保密

27.竞价方自领取竞价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竞价招租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价招租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十一、违约处罚

2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竞价方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28.1报价有效期内,竞价方撤回其响应文件的;包括得知竞价结果后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竞价结果的.

28.2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未按本竞价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28.3成交竞价方(承租方)未按竞价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章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竞价方必须全部响应并作出应答。竞价方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总体要求

1、招租人提供的所有设施、大项固定资产、保障设施、水电道路设施及配套用房(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等生产设施属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成交承租人只享有租赁期间使用权、收益权。

2、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成交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若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并由招租人进行处置,且招租人无需向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招租人亦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全部损失。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招租人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招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必须无偿移交给招租人,招租人不给予补偿。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成交承租人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招租人并经招租人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承租人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有关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有权就承租人因此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成交承租人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及环保管理等工作。

5、成交承租人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6、成交承租人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承租人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租人无关。

7、成交承租人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设施及招租人资产;承租人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招租人支付场地占用费,招租人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成交承租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租人基地管理公司要求足额缴纳用水、用电等应由承租人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基地管理公司按照设施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代收代缴,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人应结清全部费用,否则招租人有权使用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承租人所欠费用。

9、成交承租人承诺不开展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军事安全保密、或其他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承租人承诺不开展下列行为:包括在承租设施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批准的除外),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批准的除外),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从事影响招租人工作、生活秩序活动等。

10、如因成交承租人原因,造成招租人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成交承租人有义务对设施进行维护,对设施及附属物进行整理处置,确保交付时维持原貌。若因承租人原因,导致道路、沟渠破坏严重,土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修缮、维护、清理,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2、承诺:一旦成交,不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租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承租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3、因成交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造成招租人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招租人有权在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成交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的,成交承租人应对招租人进行足额赔偿。

14、成交承租人在招租人指定的范围内以临时性经营项目并自行运营,承租人负责项目所需的前期手续、设计、建设、经营和管理;保证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因项目建设期间、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任何安全、环保、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成交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协议期内如涉及项目规划需要,成交承租人无条件无偿随时搬离。

15、因国家和军队重大政策调整或因军事需要,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指定时限无条件地将所租赁设施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并完成清退。

二、其它

1、招租人对租赁标的物按照产权证载用途、现状出租,承租人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2、租赁周期详见租赁合同。具体起始结束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承租人在中选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缴交说明:以租赁合同要求为准。

5、履约保证金:详见《授予合同》

6、租赁面积详见附件1招租项目情况汇总表,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7、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人已知悉物业现状及或有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8、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将租赁标的物进行流转、用于对外担保和借贷。禁止对租赁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进行增建、重建、拆除等改变建(构)筑物现状的一切行为。承租人可自行进行分租,分租合同须提供给招租人备案。

9、承租人在租赁标的物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须事先取得招租人同意,且取得经营牌照,依法经营。承租人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申办消防报建等国家要求办理的手续,招租人仅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现有资料,办理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10、承租人须无条件开放租赁标的物周边的车道、走道等公共区域提供给公众使用。

11、未达到上述约定的,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违约行为将通过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将通过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

13、具体介绍及要求可见附件1招租项目情况汇总表。

14、成交承租人不得在承包区域内搭建房屋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承租人因生产经营添置的相关设施,到期后需自行移除,否则归招租人所有。

15、承包区域内具备用电、用水条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承租人自理。

16、未经招租人同意,成交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格局,否则必须恢复原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承租人承担。

17、承租方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对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进行改动;

(2)承租方在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提交各单位审核,方案设计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各单位应对承租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4)装修施工完成后,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审批的,承租方需将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验收、审批文件提交各单位备案后方可正式运营。

18、严禁承租人从事下列行为:

(1)在出租场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2)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

(3)生产、储存、销售假冒伪劣、易燃易爆物品(加油、加气站除外);

(4)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5)从事影响部队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军队形象的活动。

19、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由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全款转入招租人账户:

(1)中选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向咨询服务机构缴纳服务费。

(2)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在中选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缴纳足额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价人串通,搞价格联盟,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或以其他形式干预竞价的。

(4)竞价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参与了:

A.对招租人(或其雇员)行贿(不论是用金钱形式或是用其他形式);

B.对招租人在招租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对招租人所遵循的程序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则该竞价人的资质文件和出价将被视为无效,其竞价保证金将会不予退还。

三、拟招租项目的用途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四、租赁期限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五、拟定最低年租金

详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

六、租金缴纳方式

详细见第一部分竞价公告。具体租金缴纳方式和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费用和事项等

7.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成交竞价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招商、授权或许可他方使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7.2.成交竞价方(承租方)须按合同和招租方要求,承诺按时缴纳房租、水电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缴纳的费用。

7.3.成交竞价方(承租方)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合法证照),自行协调启动门面房使用,以及外墙立面和门头的统一规划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4.竞价文件未明确的地方,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四部分 租赁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订,本合同双方是:

出租方(甲方):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合同项下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租赁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产基本状况

1.资产坐落于                          (具体位置见《资产平面图》(附件1),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                     。不动产权利证书(如有)所记载的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与本条约定的租赁面积不一致的,双方不按证载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退补租金。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涉及需要以面积计算相应费用(如租金、管理费等)金额的,均按租赁面积计算,任何一方不得以证载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对租赁面积提出异议。

2.乙方经查验现有建(构)筑物、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状况,认可资产现状并认可资产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规定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资产的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期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享有装修免租期/£不享有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本合同项下装修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首尾两日)。租金起算日为    年    月    

 日。

3.乙方在计划装修期内完成资产装修后按法律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的验收结果承担责任,该装修工程应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4.如乙方依合同约定享有免租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解除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补足免租期间的全部费用(含税),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责任。

5.相关行政机关或部门对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有明确要求的,租赁双方应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6.乙方£享有续租权/£不享有续租权。如乙方享有续租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按本合同中的同等条款和条件延长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租赁期限。但每个续租期限及续租租金应另行约定。为行使续租权,乙方应当至少在当前的到期日的九十(90)日以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续租通知应足以延长本合同的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及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的租赁面积计算租金。

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租金起算日收取租金。

3.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资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如下租金标准向甲方交纳租赁资产的租金。租金为含税价,但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租金标准(含税):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月;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月;

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月;

第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月;

第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月;

4.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年度计算,年度租金(含税)为:

第一年: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年: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年: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年: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年:人民币    元(大写:                    );

5.从第 【】 个计租年度起,年度租金进行调整,调整标准为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上浮 【】% ,乙方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租金标准交纳当期年度租金。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

1.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租赁资产的租金。

2.甲方在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发票。

3.乙方同意按£月/£季/£半年/£年向甲方交纳租金。

3.1如乙方按£月/£季/£半年向甲方交纳租金,首期租金交纳时间为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租金起算日,首期租金不得少于第一年租金的25%(即第一年月租金*3)。

(1)按月交纳租金的,于每月  【5(五) 】 日前交纳下月租金。

(2)按季交纳租金的,当季届满  15  日前交纳下个季度租金。

(3)按半年交纳租金的,在租金到期日  30  日前交纳下半年度租金。

3.2如乙方按年向甲方交纳租金,第一年租金交纳时间为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租金起算日,并在租金到期日  60  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租金。

4.如遇租金交纳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交纳时间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租赁期内的水、电、暖、气、设备、物业、网络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涉及需要乙方向甲方交纳费用的,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五)】 日内支付。

6.甲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球中心支行        

户名: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11581700000057                  

7.乙方应如期将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证金等支付至本合同第4.6条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第1个计租年度租金25%(即第一年月租金*3)的租赁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应将保证金支付至本合同第4.6条甲方收款账户。

3.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不退还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4.保证金用于保障乙方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不视为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如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即时以保证金抵扣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搬离资产后将资产另行出租,若乙方由此遭受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条 资产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资产交付日即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合同项下租赁资产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2.甲方以资产现状交付,交付内容以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资产验收表》《资产交付确认书》为准(附件3.5、附件3.6)。

3.甲方应在交付日前  3(三)  日通知乙方进行资产预验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三)  日内进行预验收。如果资产符合交付条件的,乙方应在交付日或之前予以确认,并签署《资产验收表》(附件3.5)。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开展预验收,或既不签署《资产验收表》,也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的,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1个计租年度 3(三) 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租赁双方应在资产交付日签署《资产交付确认书》(附件3.6),该确认书的签署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资产的合同义务。

资产归还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资产以清洁的状态归还甲方,正常的磨损以及由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毁坏除外。

2.租赁双方应当对资产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并签署资产归还确认文书。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对资产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予以修复/恢复,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该资产恢复原状后归还甲方,如甲方愿意利用原属于乙方的物品、一切固定附着物或装置(包括改造或装修、装饰形成的添附物),乙方不得拆除或损毁,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偿还因装修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资产场所内的装修和各种设备,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运费、办理费或拆除费等。

4.如乙方对资产及设备设施进行了改造或装修、装饰的,除非甲方书面认可乙方进行的改造或装修、装饰外,必须恢复原状。未予恢复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予以修复/恢复,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2条中提到的资产归还确认文书相关要求,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后的不超过3日内将乙方财产从资产场所内搬迁走。乙方应对搬迁对资产造成的任何损害进行修复,包括修补或填平坑洞。未予修复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予以修复,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对该部分费用进行抵扣,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6.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7.1条、第7.5条约定的期限归还资产并完成搬迁工作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金标准按日向甲方双倍支付占有使用费。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停气、停暖、停网、限制乙方进入该资产、限制通讯设施等措施限制乙方继续使用该资产。

7.若乙方超过7日仍未能办理资产交验及归还确认手续,视为乙方放弃留置于资产内的所有物及附属物(以下简称“遗留物”),甲方有权对该遗留物自由处置,乙方或任何第三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自由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抛弃、变卖等方式,由此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出现前述收益不足以抵偿甲方因处置遗留物而产生的费用时,差额部分由乙方予以补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偿还因遗留物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运费、办理费或拆除费等。

条 改造或装修、装饰

1.乙方需要对资产进行改造或装修、装饰的,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方案。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报批并施工。

2.乙方按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并以良好及恰当的装修工艺对资产进行装修。除非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改变已被批准的改造或装修、装饰方案。乙方改造或装修、装饰结束后须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资产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认可及有关部门发出验收合格的证明后,乙方才可在资产场所内开展经营活动。

3.乙方因改造或装修、装饰资产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能源耗用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期间,乙方除免缴装修免租期内的租金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应履行和遵守的一切义务和约束,都不得免除。

4.乙方如在装修免租期以后需要对资产进行装修,不再享受免租金的政策,并仍须按照上述约定,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

5.因乙方方案存在设计缺陷、瑕疵(即便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乙方在施工中因其他原因造成资产损坏、甲方损失或致使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内部设施、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不得拆改承重墙、柱、板和基础结构,不得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不得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不得为增加资产使用空间降低资产地面地坪标高以及其他违法或违规行为。

7.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擅自新建、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8.乙方进行改造或装修、装饰不得改变资产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建筑构配件,不得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

9.乙方不得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改装、装修和增扩设备。

10.改造或装修、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的验收结果承担责任。

11.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移交工程档案、消防承诺或验收证明等资料。

12.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电力增容、燃气开通或增容、增加供水、排水、排污、排烟、供暖设施或用量的,乙方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及有权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3.乙方设置招牌、广告须遵循甲方及有权单位相关规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报批及设置。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拆除,并自发现之日起每日按当期日租金标准累计计算违约金,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的改造或装修、装饰残值归零,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5.园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屋顶防水工程、地下给排水管道系统、供电设施设备、燃气设备及管道)的整改、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后需经甲方及地方政府有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在资产所在地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入册的司法鉴定机构中采取随机抽签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对乙方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行剩余价值评估。甲方依据评估结果,与乙方就补偿金额进行协商一致并给予相应补偿。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条 消防、安全与资产的维护保养

1.甲方有权随时对资产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接受检查并按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2.乙方在资产范围内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的正常维修和更换,保证资产的消防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安全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3.禁止利用资产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假冒伪劣、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4.资产内未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禁止使用明火或焊接、切割作业。

5.乙方对资产负有日常维护和保养的义务,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属自然损耗的除外)。

6.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为资产办理公众责任保险、财产一切险等商业保险。保险期限须与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租赁期限相同。

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对资产享有合法出租权并有权向乙方收取保证金、租金及各项应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资产,有权批准或拒绝乙方的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申请并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对资产的使用情况,乙方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并应积极配合。

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与租赁活动相关的证照、备案或登记手续。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在资产上申请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如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10(十)】 日内迁出或注销,逾期30日(含本数)仍未迁出或注销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当年度双倍日租金标准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不含本数)仍未迁出或注销的,乙方按当年度租金的25%的标准(即当年度月租金*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有权决定资产的物业公司和物业费标准。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交付资产,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及国家法律规定使用资产。

2.乙方应按时交纳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租金及各项费用。

3.乙方须具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经营项目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并于开业前向甲方提供各类证照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证照复印件。

4.乙方未依法取得许可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不得在资产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因乙方无照或违法经营致使资产被查封的,乙方应承担资产被查封期间的甲方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并按照当期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招商、授权或许可他方使用资产或擅自改变用途。

6.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防火、防查、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乙方应遵守物业相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

8.乙方严禁从事下列行为:

(1)从事违法违规、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损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从事影响军队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军队、军人形象的活动。

第十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单位,依法享有本合同项下资产的经营管理权,相关资产所有者权利由甲方依法代为行使,乙方对此充分知晓并认可。

2.乙方经营业态符合本合同项下资产约定用途,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3.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或军队政策调整变更资产用途,资产用途变更后,本合同约定用途与变更后用途不一致且乙方经营业态无法符合变更后的资产用途的,乙方同意终止本合同,且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以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任何及一切由本合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资料、信息,包括双方之间所进行的讨论本身、任何及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资产的资料、设计及建筑规格、双方之间一切讨论的内容或任何一方提供的尚未为公众所知悉的任何资料,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和信息均为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资料。

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资产所有权人的信息(工商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和经营情况等);甲方租赁信息(租赁面积,包括租金、停车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暖等费用在内的租金价格,租赁期限,装修期限等信息);甲方租赁方案(租赁业务的既定方案、租金底价和租赁合同范本等);甲方及资产所有权人所有的或其管理所涉及的其他资产、人员情况以及相关处理方案和思路等;甲方及资产所有权人的其他涉密信息。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保密信息,除为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用途外,不得复制、使用或允许使用、披露或允许披露保密信息,不得给予他人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4.乙方获取甲方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应当严格局限于与本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工作人员。乙方应确保已经与其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获知或使用保密信息。

6.如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保密信息,乙方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同时自发现该等情况之日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排和部署控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返还或销毁甲方保密信息及所有存储保密信息的载体。

8.乙方的保密义务为永久,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9.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支付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含本数)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停气、停暖、停网、限制通讯设施等措施进行催缴;逾期超过30日(含本数),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15.2条第(1)款的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当年度租金25%(即当年度月租金*3)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本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结清租金及所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并向甲方归还资产。

2.租赁期间,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提前90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乙方须额外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租金25%(即当年度月租金*3)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提前9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租金25%(即当年度月租金*3)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结清相关租金、各项费用、赔偿金(如有)等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4.除本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对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租金25%(即当年度月租金*3)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双方同意,因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引发诉讼的,违约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第十 合同终止、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租赁期满;

(2)发生本合同第16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或因政府或公共机构的有关规定的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致使资产在功能上不能实现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用途,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2.甲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除本合同第12.3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且有权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第14.4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水电燃气取暖等费用超过30日(含本数);

(2)乙方违法经营、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招商、许可他方使用资产或改变资产用途的;

(3)乙方擅自拆改、变更资产主体结构或因乙方原因致使资产结构性损坏;

(4)乙方擅自拆改、损坏资产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品,拒不恢复及赔偿;

(5)乙方的工程方案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擅自开始施工的;

(6)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乙方违反《租赁资产安全管理协议》(附件3.4)相关要求的;

(7)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和名誉损失,乙方不做赔偿和善后处理;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1.8条约定的;

(9)其他被认定为乙方严重违约的情形。

第十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尽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对方该事件的相关信息,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同时,该方应尽最大努力避免该事件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有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对方可根据本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项下资产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双方同意可按照该资产受损坏程度视情形减免租金直至该资产经修复而适合使用时为止;如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通知到达对方之次日终止。自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缴清全部未付费用,之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4条约定无息退还乙方在扣除各项应付款项后的保证金,任何一方不可因此再向对方要求任何其他赔偿。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以下简称“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寄和传真)并按照本合同第17.3条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至对方。

2.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有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联系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通过亲自送达或邮寄方式的,于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

3.双方指定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柒 份,双方各执 叁 份,另 壹 份报相关部门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3.1《资产平面图》

3.2乙方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有

效章程(如有)

3.3《廉洁协议书》

3.4《租赁资产安全管理协议》

3.5《资产验收表》

3.6《资产交付确认书》


(此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3.1

资产平面图


附件3.2

乙方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公司有效章程(如有)


附件3.3

廉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达到共赢的合作关系,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第二条 甲方廉洁要求及廉洁主张

1.甲方要求本公司员工廉洁自律,不得在公司各类经营活动及行为中谋取私利,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相关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

2.甲方要求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本公司员工主动申报与乙方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亲属关系、特定关系人等。

3.在双方的经营合作中,甲方有权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不因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对乙方提供特别的照顾和优惠。

4.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人员有行贿行为的,甲方将坚决拒绝,并会向乙方单位通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乙方合作态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解除合同;

(3)限制乙方后续投标资格;

(4)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不再合作。

5.甲方人员违约时,鼓励乙方进行举报,甲方将对乙方投诉人及投诉内容(举报人、陈述人、证人等)予以严格保密,并在接到书面投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给乙方反馈。

第三条 乙方廉洁要求

1.乙方有义务监督甲方员工廉洁从业,对违反者,有向甲方反馈和举报的权力和义务。

2.乙方应主动如实向甲方说明是否与甲方员工存在亲属关系、特定关系人关系,是否有甲方离职人员担任乙方重要岗位。

3.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特定关系人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乙方的材料供应方、服务提供方等。

4.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内容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所涉及项目的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协议。

5.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6.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提供免费或低价宴请、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7.乙方不得和甲方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借款、任何形式的费用报销、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

8.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家属和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免费或低价住房、装修、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9.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人员了解并自觉遵守本协议,发现乙方任何人员有向甲方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乙方发现甲方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甲方审计与法律合规组进行举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如未签订正式合同则按照乙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双方已签订的其他正在履行的合同中乙方未结算款项里优先予以扣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果其他正在履行的合同中乙方未结算款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足违约金差额。同时甲方有权采取终止或解除合同,限制乙方再次合作或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等各项措施。

第五条 非定期访谈

为增进双方的沟通和了解,甲方会与乙方进行非定期访谈,乙方需予以配合,甲方将对乙方所反映的情况保密。

(此页为《廉洁协议书》签署页)

甲方(盖章):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附件3.4

租赁资产安全管理协议

出租方(甲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租赁资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双方应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租赁资产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租赁资产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联系人;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3.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二条 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乙方在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

2.督促乙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高风险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乙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对同一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乙方拒不纠正或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向租赁资产所在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报告;情节严重或经劝阻无效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资产。

5.甲方有权授权甲方书面指定的机构履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保证具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属于特许经营的, 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并及时交甲方备案。

2.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对于甲方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整改。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租赁资产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加强防汛、防台、防雷、防暑、防冻等灾害气候的防范措施。

6.不得从事或加重对租赁资产有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所在地的有关标准。

7.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城,在租赁资产内不得进行“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生产经营活动。

8.现场在用的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应报甲方备案,并及时更新。

9.承担租赁资产内的电气线路、变配电室、泵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如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电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运行或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合同终止时,乙方移交的设施设备以及特种设备须符合正常运行状态。

10.乙方在租赁资产的装修施工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乙方对装修的合法性及装修施工过程的安全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乙方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通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乙方装修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该工程项目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施工中临时变更装修项目及装修施工方案应报甲方审核批准,出现装修施工与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图纸、方案施工。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乙方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擅自改变施工设计、方案或因违规施工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装修完工后,乙方应将竣工图纸、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消防验收证明等交甲方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涉及到电气线路改造的,乙方应当进行电气线路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阻止乙方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在租赁资产内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规违章动火作业。乙方须确保建筑布局、设施设备符合其经营业态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16.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

17.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确需使用的,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并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18.乙方雇员出现集体上访或滋事等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或其它纠纷,乙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告,负责处置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9.租赁资产因严重违反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规定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查封或停业整改超过30天或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0.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管理制度,做好风险辨识,落实相关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21.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2.对租赁资产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并且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3.发生重伤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租赁资产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甲方。

24.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本协议各项条款如遇有同国家和租赁资产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和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双方安全生产人员名单

1.甲方安全生产人员名单

(1)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2)甲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3)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2.乙方安全生产人员名单

(1)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2)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3)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期限与《                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第2.1条约定的租赁期限一致。


(此页为《租赁资产安全管理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附件3.5

资产验收表

出租方(甲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坐落于                       的资产签署了《                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经双方核准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以租赁合同附件3.1《资产平面图》为准。现根据租赁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就资产交付验收具体情况确认如下: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描述

验收情况

备注

1.外观及设施


£良好 £有损坏


1.1

建筑楼板


£良好 £有损坏


1.2

外墙装修


£良好 £有损坏


1.3

室内墙面、柱面装修


£良好 £有损坏


1.4

外墙广告位


£良好 £有损坏


1.5

招牌位


£良好 £有损坏


1.6

消防楼梯


£良好 £有损坏


1.7

总配电房


£良好 £有损坏


1.8

发电机房


£良好 £有损坏


1.9

楼层配电房


£良好 £有损坏


1.10

楼层水管


£良好 £有损坏


1.11

消防排烟


£良好 £有损坏


1.12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2.给排水




2.1

供水、排水


£良好 £有损坏


2.2

机房及地下室排水管道


£良好 £有损坏


2.3

乙方装修施工用水接驳口


£良好 £有损坏


2.4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3.电气




3.1

乙方照明线路


£良好 £有损坏


3.2

公共区域的正常照明


£良好 £有损坏


3.3

乙方装修施工用电接驳口


£良好 £有损坏


3.4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4.消防




4.1

消防栓及其管路


£良好 £有损坏


4.2

灭火器


£良好 £有损坏


4.3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5.空调




5.1

空调系统


£良好 £有损坏


5.2

空调主机/水泵/冷却塔


£良好 £有损坏


5.3

空调风柜/空调盘管


£良好 £有损坏


5.4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6.电梯




6.1

客梯


£良好 £有损坏


6.2

货梯


£良好 £有损坏


6.3

扶梯


£良好 £有损坏


6.4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7.其他设施




7.1

煤气(液化石油气)市政管道


£良好 £有损坏


7.2

电话线/有线电视线/光纤数据专线


£良好 £有损坏


7.3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8.图纸及资料移交




8.1

资产平面图


£良好 £有损坏


8.2

公用设备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用设备资料


£良好 £有损坏


8.3

电梯/扶梯出厂合格证和年检证明


£良好 £有损坏


8.4

建筑主体消防验收合格证


£良好 £有损坏


8.5

其他


£良好 £有损坏


9.其他相关事项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附件3.6

资产交付确认书

出租方(甲方):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一、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坐落于                              的资产签署了《             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二、根据租赁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双方于     年     月

    日对租赁合同项下资产进行了验收。

三、双方经现场核实确认,该资产完全符合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附件3.5《资产验收表》约定的交付条件。

四、双方进一步确认,本《资产交付确认书》签署之日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租赁合同交付资产的合同义务。


(此页为《资产交付确认书》签署页)

甲方(盖章):   融通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资格审核文件

资格审核文件

项目编号:

竞价方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文件目录

1. 竞价方的资格声明(统一格式);

2. 应答函(统一格式);

3. 竞价保证金承诺(统一格式);

4.竞价方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统一格式);

5.竞价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统一格式);

6.竞价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统一格式);

7.竞价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8.竞价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9.竞价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至公告日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记录,若是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日期到公告日前一个月纳税记录);

11.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2.竞价方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打印查询加盖公章);

13. 招租咨询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

14. 地块初步设计方案

15. 竞价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各意向竞价方提供的资格文件需按本节所列的内容编制,以上资格审核文件材料每页都需加盖公章。

1.竞价方资格文件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编排顺序混乱导致资格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自负。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文件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1.竞价方的资格声明

1.竞价方概况:                                           A.竞价方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竞价方资格且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价方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指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司只能提交一个竞价文件。与其他竞价方之间不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我司未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

(8) 我司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在该项目中只接受我司的委托参加投标、报价。

(9)我司经审查符合竞价条件,决定参加竞价。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竞价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2.应答函

(招租方全称):

                         (竞价方全称)参加贵方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竞价招租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守本资格审核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

2.我方已完全了解《项目内容及要求》,承诺已经具备本竞价活动竞价方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资格审核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低于最低限价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5.我方保证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竞价文件的规定。

7.如果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资格审核文件,包括资格审核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接受竞价文件中《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2.我方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没收全部保证金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方;

(3)与招租方、其它竞价方或者咨询服务工作人员恶意串通;

(4)向招租方、咨询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所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竞价方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

竞价方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竞价保证金承诺

(招租方全称):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竞价招租活动,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我方知悉并承诺,如在竞价招租活动中出现竞价文件须知中第第19.4条中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向咨询服务机构缴纳服务费。

②成交竞价方(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

A.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B.未按合同规定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竞价方串通,搞价格联盟,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或以其他形式干预竞价的。

④竞价方(或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参与了:

A.对招租方(或其雇员)行贿(不论是用金钱形式或是用其他形式);

B.对招租方在招租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对招租方所遵循的程序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则该竞价方的资格文件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其竞价保证金将会不予退还。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方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方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竞价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4.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实体的书面声明

(招租方全称):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价招租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为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实体。

二、我单位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方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方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真实有效。

我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万元人民币。

(注:企业法人须提供以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填写注册资金,并加盖公章。)

                        竞价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竞价方代表签字:                           

日期:                                                   

                   

5.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招租活动的竞价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处理在该项目招租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竞价方)的法定代表人。

竞价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1、 本表适用于竞价方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价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2、 如竞价方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7.竞价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例:


8.竞价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例:


9.竞价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

例: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至公告日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若是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日期到公告日前一个月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11.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2.竞价方未曾有拖欠债务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打印查询加盖公章)

例:


13.招租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致: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如在(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招租中竞价成功,同意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以租赁期竞价年成交金额为收费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标准计算出取费额的 80%,缴纳招租咨询服务费,开具招租咨询服务费发票所需信息如下: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竞价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竞价方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14.地块初步设计方案

1.建筑面积:17421.42;占地面积:20644.75

2.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梅园路梅花园汽车修理厂

3.项目定位及设计理念:

以高端品牌汽车以及进口汽车的经营与服务为主要合作方向,利用梅花园在广州的品牌号召力,在园区内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生态,打造广州梅花园汽车产业园,并使之成为高端汽车品牌产业基地。

4.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改造方案、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初步设计要求有,总平面图,建筑图,结构图,给排水图,电气图,通风与空调图,消防图,标示系统,初步设计总说明及相关经济指标预算

(3)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4)室内,景观,标识,泛光,幕墙以及绿建节能专项设计。

(5)其他工作:

1)编制工程概算造价文件;

2)技术配合工作:竞价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规划、各专业及专项的报批报验等配合工作。

4)在勘察的基础上,竞价人需在实施方案中体现利用梅花园汽车修理厂现有人员的计划。



15.竞价方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 值得信赖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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