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自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自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CZ-C-21610053)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自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 采购限价:人民币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4. 项目背景: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有效提升日常数据分析的效率,营造全公司范围的数据分析文化,实现“数尽其用、人尽其才”的目标,需要依托于大数据平台的数据研发能力,通过统一的数据服务,实现对数据查询、分析的统一管理,将数据使用要求由传统的提供报表功能服务逐渐演变成为提供信息及自助分析服务,为业务分析提供高效的数据决策支持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同时也避免科技人员陷入繁杂的提数需求中;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北京市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供应商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且成立时间为5年或以上;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供应商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5) 供应商须在以往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6) 供应商具有至少三个为金融机构提供同类型系统建设项目成功案例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 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付款单位的盖章确认的开票信息。
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05月19日,工作日0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5月26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文件为磋商文件送达时间。
11. 递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华通大厦B座北塔421会议室。
12. 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 本项目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田云江、李慧劼、梁莹
电 话:010-88019358-822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