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建设二期项目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GXCZ-C-21610054)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 采购限价:70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4. 项目背景: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要求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数据,且数量日趋增多,为了能够准确、及时、完整、高效地做好监管统计工作,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报送内容是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应履行的重要义务。目前,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报送方式难以满足报送要求,特建设统一监管报送系统。
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实施完成并验收,最长不超过180天。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北京市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 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6) 供应商在以往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没有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记录;
7)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且有能力独立完成系统开发等服务内容;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付款单位的盖章确认的开票信息。
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05月19日,工作日0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传真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5月2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文件为磋商文件送达时间。
11. 递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第一会议室。
12. 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 本项目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采购人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田云江、李慧劼、梁莹
电 话:010-88019358-822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