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08)
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青海德令哈尕海200MW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35kV集电线路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青海德令哈尕海200MW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35kV集电线路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电力电缆及其电缆附件招标范围
序号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风电场场区电缆 |
1 |
风机到箱变电力电缆 |
1.1 |
ZR-YJV22-0.6/1kV -3×240+1×120mm2 |
m |
5250 |
箱变低压侧至风机
6根×35m×25台 |
2 |
35kV集电线路电力电缆 |
2.1 |
ZR-YJY23-26/35 kV -3×50mm2 |
m |
1000 |
箱变高压侧至35kV集电线路
40m×25台 |
2.2 |
ZR-YJY63-26/35 kV -1×240mm2 |
m |
600 |
2回35kV集电线路终端杆至升压站高压柜室2回×3根×100m |
二 |
升压站动力电缆 |
1 |
35kV电力电缆 |
1.1 |
ZR-YJY23-26/35 kV -3×50mm2 |
m |
50 |
接地变进线 |
1.2 |
ZR-YJY23-26/35 kV -3×120mm2 |
m |
100 |
SVG进线 |
2 |
0.4kV电力电缆 |
2.1 |
ZR-YJY23 -0.6/1kV -3×16+1×10mm2 |
m |
200 |
动力配电 |
2.2 |
ZR-YJY23 -0.6/1kV -4×10mm2 |
m |
200 |
动力配电 |
三 |
升压站控制电缆 |
1 |
ZR-KVVP2-22 -4×2.5 |
m |
5000 |
信号及操作电缆 |
2 |
ZR-KVVP2-22 -8×2.5 |
m |
3000 |
信号及操作电缆 |
3 |
ZR-KVVP2-22 -2×4.0 |
m |
3000 |
交、直流配电电缆 |
4 |
ZR-KVVP2-22 -4×4.0 |
m |
4000 |
TA、TV电缆 |
5 |
ZR-DJYP2VP2 -3×2×1.0 |
m |
500 |
模拟量信号 |
四 |
动力电缆电缆附件 |
1 |
热缩电缆终端适用于ZR-YJV22-0.6/1kV
-3×240+1×120mm2 |
套 |
300 |
6×2×25=300
均为户内型 |
2 |
冷缩电缆终端适用于ZR-YJY23-26/35
kV -3×50mm2 |
套 |
52 |
2×26=52
户内27、户外25套 |
3 |
冷缩电缆终端适用于ZR-YJY63-26/35
kV -1×240mm2 |
套 |
12 |
3×2×2=12
户内、外各6套 |
4 |
冷缩电缆终端适用于ZR-YJY23-26/35
kV -3×120mm2 |
套 |
2 |
户内、外各1套 |
交货地点:青海德令哈尕海200MW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现场(距德令哈市约30km)
计划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具体交货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注册法人;
(2)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制造1kV及以上规格型号电缆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近三年至少具有5项已完成的风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供货业绩;
(7)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缆合格供应商(2015年度)资格;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尤婧(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E-mail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
方式 |
须知 |
1 |
方式一:电汇购买 |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
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06
手
机:18009917599 |
2 |
方式二:现场购买
(新疆)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gxxj_wsc@163.com)的形式进行。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1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地点:青海西宁皇子豪庭大酒店8楼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海青、孙红军
联系电话:0977-8333090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3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转8006
手
机:18009917599
电子信箱:gxxj_wsc@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
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