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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1-11-23 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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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TC-C-211210041)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

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00万元, 招标人为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涉及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采购平台,中冶纸业银河

有限公司,涉及标段1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

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本

项目所需服务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1年11月23 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13 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含电子版),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联系人,并持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泓四季5号院6

号楼国信招标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款按照本公告中的汇款信息汇款

,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

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通过邮

件发送至我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4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泓四季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14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泓四季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会

议室

七、其他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条2号院

联 系 人: 沈经理

电    话: 17600651409


电子邮件: 无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联 系 人:  梁超、令狐赫、叶长鑫、米磊、于辉保、贾大伟

电    话:  010-87235042

电子邮件:  gxzb0009@163.com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司2021-2023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六标段二次)(项目编号: GXTC-C-211210041)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采购平台,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涉及标 段1个。

2.2项目总预算:约3.5亿元人民币/年。

2.3服务期: 六标段合同签订后两年。  (依据承运商管理办法视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2.4服务范围:为了顺利完成招标企业物流运输服务工作,对纸、纸浆、纤维素等货物进行 物流配送。

2.5各标段的招标范围(见下表) (运输方式全部为: 汽车运输)



标段序号


起运点


目的地/省

近一年 发运总 量参考

值(吨/ 年)


所属采购 平台


最高投标限 价(元)


标段六


山东临清


山东东部


58724

中冶纸业

银河有限

公司


6802167.00

备注: 1、本表中描述的运量为近一年发运总量的估算, 具体结算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

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所需服 务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审计报告),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  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购买。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电汇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并持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 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 泓四季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款按照本公告中的汇款信息汇 款, 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号, 否则,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 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我公司。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23 日至2021年12月13 日, 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泓 四季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 。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4 日9: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14 日9:30分(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泓四季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

5


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条2号院

编: 100045


联 系 人:沈经理

电    话: 17600651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项目联系人:梁超、令狐赫、叶长鑫、米磊、于辉保、贾大伟

电  话: 010-87235042/5328、18910809508、13810451289

电子信箱: gxzb0009@163.com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及帐号:

标段六(中冶纸业银河):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10639

(请投标人汇款时务必注明: 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否则,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 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或个人名义现金缴纳。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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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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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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