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A1-22610097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为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质效,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积极实现数字化转型,利用档案信息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为干部员工画像提供有效支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开展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活动。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
七、服务地点: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指定地点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上须提供磋商声明书,磋商时须提供能体现供应商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和是否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6.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
7.具有近2年1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磋商时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磋商时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或本项目项下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报名资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20年11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2年1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是“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磋商声明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22年11月03日-11月10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5.购买登记: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所收到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地点)及开启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
十二、答疑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邮件至gxzbtyj@sina.com。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采购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三、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邮编:10003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广远、王小平
电 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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