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动双梁单
招标编号:GXTC-165748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动双梁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需采购QD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5台,LDP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5台,安装在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咸阳新工地,起重机所需大车运行钢轨、滑线、连接的轨道连接件,并进行安装、调试。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90日;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该项目施工现场(陕西咸阳);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2.5
供货内容及地点:
序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1 |
吊钩双梁起重机 A5 |
台 |
5 |
QD10吨-18米-7米 |
陕西咸阳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 |
5 |
LDP5吨-18米-7米 |
3 |
轨道 |
米 |
1000 |
5跨工房 |
4 |
滑触线 |
米 |
500 |
5跨工房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内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3.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3.5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承诺书。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货物属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或须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的,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
(2)连续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或结算单。
(3)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按项目提交,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我公司招商银行账户,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65748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指示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宝英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络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政编码:710067
报名联系人:赵 斌
联系电话:029-86533155、85239977
传真:029-85239977
邮箱:gxzbxm2@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