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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矩阵(微博和视频号)日常运维项目(2023-2025)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3-04-23 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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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矩阵(微博和视频号)日常运维项目(2023-2025)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媒体矩阵(微博和视频号)日常运维项目(2023-202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项目名称:新媒体矩阵(微博和视频号)日常运维项目(2023-2025)

项目编号:GXTC-A1-23610069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  2  包,相关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包号

名称

采购需求

招标控制价

1

日常运营维护

1.内容生产

(1)研究把握寿险公司目标客户需求,结合品牌年轻化要求,提供全方位运营服务,包括并不限于策略分析、选题策划、品牌联动、合作和共创、文案撰写、内容发布、大咖合作、直播运营、活动策划与运营、视觉设计、粉丝管理、舆情管理、传播效果评估等。不同平台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精细化管理、排版、包装与发布。

(2)结合关键节点、重要事项、品牌事件等需求和社会热点进行内容策划与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建立传播基调、撰写深度宣传稿件、设计专属的文案、输出创意策划设计、深化可视化包装、开展有奖互动活动(含采买奖品)等。

(3)持续策划执行账户矩阵拉新活动,做好粉丝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后台管理(及时反馈留言中所涉投诉等敏感信息)、平台认证、粉丝互动、社群维护、粉丝粘度维护、数据整理等。2.数据分析

(1)定期提供数据报告:数据统计日报、周报,数据分析月报(包括并不限于阅读量、转发量、在看数、阅读率、转发率及粉丝增长、互动情况),与竞品季度对标分析报告。

(2)对传播效果进行全方位定期分析总结,了解掌握中国人寿官方自媒体矩阵用户需求、兴趣点和传播规律。

(3)按季度提供新媒体运营策略分析报告,包括新媒体发展趋势、行业新媒体运营策略和动态分析、优秀新媒体运营案例和创意案例分享等。

(4)综合以上数据分析结果,定期评估内容生产的实际传播效果,并给出调整、改进、优化的建议。

3.黑猫投诉平台

(1)收集:通过官方微博号从新浪黑猫投诉平台后提取舆情相关信息。

(2)清分:通过手机号及舆情内容等信息判断所属省份及责任渠道。

(3)转送:客户投诉类舆情转送对应分公司客户渠道联系人,销售人员押金类舆情转送对应分公司责任渠道联系人,其他类舆情转送总公司相关部门联系人。

(4)收集处理结果:收集相应分公司或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5)回复:根据处理结果,按公司回复话术在黑猫平台对舆情处理情况进行回复。

(6)配合公司开展黑猫平台相关舆情管理的数据分析等其他工作。

4.增值服务

(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内容生产和数据分析方面的免费延伸服务。

(2)每年提供新媒体矩阵建设和运营策略方面的咨询和培训若干。其中相关咨询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利用自有或相关资源协助处置紧急情况。

(4)其它。

5.团队配备

(1)组建专属服务团队,覆盖创意策划、日常运营、图文和视频编辑和外联等主要职责。人数最少不应少于6人。其中运营和创意策划(1人)、图文和视频编辑岗位(2人)应设置为专人,且全员具有微博(3-5年)和视频号(2年)相应工作经验。专属服务团队在履约期内(两年)需驻地北京开展服务。

(2)每三个月双方会商,对服务团队成员绩效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的,经双方确认后,应予以调换。

(3)服务团队一经确认应保持稳定。如确有需要进行调整变动,须及时沟通,经书面确认后,安排符合运营要求的人员补位。

6.量化指标

微博新增粉丝数首年不低于50万;第二年新增粉丝数不低于首年粉丝总数的20%。视频号新增粉丝数首年不低于15万,第二年新增粉丝数不低于首年粉丝总数的10%。

(1)自合同生效后满一年为止,其他各项指标需达到:

1.1微博发布量不少于2篇/天,阅读量不少于300万人次/月。单篇原创阅读量在2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3篇/月,或40万人次以上的1篇/月。单篇原创阅读量10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1篇/年。

视频号发布量1条/周。单条原创视频观看量5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2篇/年。视频号直播数量不少于1次/年,且全年总直播观看量不少于5万/次。

1.2微博单篇点赞数量和转发量都在1000以上的不少于50条/年,点赞数量在1万以上的不少于5条/年。视频号公开点赞量在1000以上的不少于10条/年。视频号单条公开点赞量在1万以上的不少于2条/年。

1.3微博线上活动至少每季度策划实施一次,视频、大咖、直播、UGC等线上活动多模式联动,全年总阅读次数不低于2000万/次,全年总话题讨论量不低于5000条/次。

1.4微博有奖互动活动不少于4次/月。

1.5微博撰写并发布的原创稿件不少于100篇/年。

1.6开发海报、长图等物料不少于50个/年,账号人设形象的延展(如表情包、伴手礼、周边等)不少于5套/年,编辑制作视频、动画等不少于20分钟/年,H5、小程序等不少于3个/年,制作原创歌曲1首/年(提交音乐母带和MV)。

(注:上述物料实际执行数量可根据具体工作量进行形式调换)

(2)自合同生效满两年后,各项指标需达到:

2.1微博发布量不少于2篇/天,阅读量不少于300万人次/月。单篇原创阅读量在2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3篇/月,或40万人次以上的1篇/月。单篇原创阅读量10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2篇/年。

视频号发布量1条/周。单条原创视频阅读量5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2篇/年。视频号直播数量不少于2次/年,且全年总直播观看量不少于6万/次。

2.2微博单篇点赞数量和转发量都在2000以上的不少于50条/年,点赞数量在1万以上的不少于6条/年。视频号公开点赞量在1000以上的不少于10条/年。视频号单条公开点赞量在1万以上的不少于2条/年。视频号单条公开点赞量在5万以上的不少于1条/年。

2.3微博话题活动至少每季度一次,视频、大咖、直播、UGC等线上活动多模式联动。全年总阅读次数不低于3000万/次,全年总话题讨论量不低于1万条/次。

2.4微博有奖互动活动不少于4次/月。

2.5微博撰写并发布的原创稿件不少于100篇/年。

2.6开发海报、长图等物料不少于50个/年,账号人设形象的延展(如表情包、伴手礼、周边等)不少于6套/年,制作视频、动画等不少于20分钟/年,H5、小程序等不少于3个/年,制作原创歌曲1首/年(提交音乐母带和MV)。

(注:上述物料实际执行数量可根据具体工作量进行形式调换)

800万元

注:合作周期为2年,一次性签订2年合同,报价为2年报价。

2

视频内容提供

1.研究把握寿险公司目标客户需求,结合品牌年轻化要求,根据微博和视频号的发布规划,配合相关主题,结合关键节点、重要事项、品牌事件等需求和社会热点拍摄制作中短视频,其中部分视频须有大咖坐镇。应全力配合需求方和“日常运营维护”服务供应商开展相关工作,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成品最终发布。

2.定期提供数据统计周报和数据分析月报(包括并不限于阅读量、转发量、转发率及粉丝增长、互动情况)。定期评估内容生产的实际传播效果,并给出调整、改进、优化的建议。

3.提供增值服务。一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内容生产和数据分析方面的免费延伸服务。二是每年提供视频创意策划和拍摄方面的咨询和培训若干,其中相关咨询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组织主题看片会1次,分享包括但不限于优秀短视频和优秀短视频账号运营案例,三是利用自有或相关资源协助处置紧急情况。四是其它方面的增值服务。

4.组建专属服务团队。团队人数应不少于10人,不多于15人,覆盖视频创意拍摄制作的主要岗位和职能。其中导演、编剧、摄影、制片人、剪辑等关键和重要岗位应设置为专人(5-6人),且具有长期从事影视剧、纪录片和短视频方面的工作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一经公司确认应保持稳定。成员如确有需要进行调整变动,须及时沟通,经书面确认后,安排符合运营要求的人员补位。对不能胜任的成员,经双方确认后,应予以调换。

5.核心量化指标

(1)自合同生效后满一年为止,各项指标需达到:

1.1微博短视频发布量不少于2条/月,视频号为1条/周。

1.2微博短视频阅读量为50万人次以上/年。视频号单条原创视频观看量5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2篇/年。

1.3微博视频点赞数量在1000以上的至少5条/年。视频号公开点赞量在1000以上的不少于10条/年。视频号单条公开点赞量在1万以上的不少于2条/年。

1.4视频号新增粉丝数不低于15万。(注:上述物料实际执行数量可根据具体工作量进行形式调换)

(2)自合同生效满两年后,各项指标需达到:

2.1微博短视频发布量不少于2条/月,视频号为1条/周。

2.2微博短视频阅读量为50万人次以上/年。视频号单条原创视频观看量50万人次以上的不少于2篇/年。

2.3微博视频点赞数量在2000以上的至少5条/年。视频号公开点赞量在1000以上的不少于10条/年。视频号单条公开点赞量在1万以上的不少于2条/年。视频号单条公开点赞量在5万以上的不少于1条/年。

2.4视频号粉丝数不低于16.5万。(注:上述物料实际执行数量可根据具体工作量进行形式调换)

1580万元

注:合作周期为2年,一次性签订2年合同,报价为2年报价。

以上两包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包,如果最终两包得分均为第一名,只能保留第1包中标资格,第2包由此包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中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投标人申请材料,通过招标人审核后才能成为系统注册投标人(相关程序及说明见《中国人寿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投标人申请须知》(cpmsx.e-chinalife.com/xycms/))。只有成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投标人,取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投标人账号和密码后,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工作。

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8日。

七、提问截止时间和答复时间:

1.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提问,提供文件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gxzbwgy@sina.com

2.提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17时。

3.答复将在2023年05月08日17时前统一回复。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08:3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30 (北京时间)。

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需携带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份(1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1份在投标现场提供;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无须提供此委托书)。

2. 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投标人全称。

3. 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首页显著位置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包名称及投标人全称。

4.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5. 开标一览表(两份一起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现场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同时提供)。

6. 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单独密封(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现场提供,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第一会议室。

十一、以上若有变更招标人会通过补充文件形式发布相关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上发布。

十三、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

1. 关于中国人寿采购系统注册报名事宜请咨询:卢老师(仅负责中国人寿采购系统注册报名事宜)联系方式:010-63632122

2. 如需投诉,请联系:潘老师

联系方式:010-63631937

3. 如质疑澄清,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广远、田云江

电  话:010-88019358-815、18101036191

邮    箱:gxzbwgy@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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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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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3.5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规则:

(a)一个用户名只属于一个企业或个人,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并且一周内不能在超过7台不同的机器上使用。 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其用户名、密码转售、赠与、转借、租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性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用户承担;同时,采招网有权单方面中止为其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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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采招网的合法权益。

6. 免责声明

6.1 用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采招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采招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采招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采招网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采招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采招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采招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采招网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采招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采招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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