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42)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35kV高压开关柜、0.4kV配电柜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35kV高压开关柜、0.4kV配电柜
设备交货地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110kV升压站
交货期:2016年9月30日前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35KV高压开关柜、0.4kV配电柜及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安装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申请人必须通过国家级的质检中心产品检测,并取得型式试验鉴定验收证书和委试批号;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近两年(2014年-2016年)内至少具有8项已完成风电项目35KV高压开关柜供货业绩;
(7)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5kV高压开关柜合格供应商(2016年度)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报名。
(9)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套),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传真:0991-2329176-80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注:无论采用上述何种购买方式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箱变合格供应商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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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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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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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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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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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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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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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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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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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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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5月9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止,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7.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991-2329176-80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
0991-2322773、5915302-8005
地
址:新疆哈密市融合路华宇大厦1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李金洋、梁一泽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181991853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