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让美好发光”品牌宣传活动宣传品、物料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让美好发光’品牌宣传活动宣传品、物料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让美好发光”品牌宣传活动宣传品、物料及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A1-23610079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为加快推进财富管理银行建设,持续增强消费者对光大银行零售金融品牌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客户粘性及客户体验,实现拓客引新及客群优化,招标人拟以“让美好发光”为活动主题,于2023年二、三、四季度(6-12月),分别以“自然之光”、“心灵之光”、“科技之光”为季度主题进行厅堂氛围打造,同时组织不同类型的客户体验活动,吸引新增客户并做好存量分层客户的邀约和深度经营,努力提升客户到店率和满意度,实现夯实客户基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客户价值贡献的目标。现拟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1家优秀的投标人;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采购需求》。
六、供货/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各项物料及宣传品的供货时间招标人将与投标人另行约定。
七、供货/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支行及社区支行)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的时间不少于4年(含)以上;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6.具备3个(含)以上近3年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其中货物采购类合同2个,服务采购类合同1个;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8.投标时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投标时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l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19年05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l 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l 具备3个(含)以上近3年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其中货物采购类合同2个,服务采购类合同1个;
l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非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投标人,非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l 授权委托书(原件);
l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8日-05月09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报名资料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答疑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十五、招标人及采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邮编:10003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广远、王小平
联系电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邮 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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