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ETC电子标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ETC电子标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ETC电子标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A1-23610107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委托招标,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出行场景获客能力,增强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借记卡客户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招标人拟结合ETC 签约业务开展出行场景获客营销活动。为确保ETC签约业务同业可比,针对绑定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借记卡签约ETC的客户,可获赠指定电子标签一台。招标人现拟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1家供应商;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七、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6)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并具有本项目需采购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家须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材料,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且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具备近三年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首末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投标时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10)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发售
1)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20年06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l 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l 近三年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首末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l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非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非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投标声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l 授权委托书(原件);
l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7日-07月04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报名资料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答疑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十五、招标人及采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邮编:10003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广远、王小平、王海涛
联系电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邮 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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