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06138)
受广州中粮制罐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该项目部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中粮包装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投审审批:中粮包装总字(2014)11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潭山村工业地块(石化路侧),招标人为中粮制桶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州中粮制罐有限公司输送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厂房输送设备,交货期90天。
详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5)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具有与招标所需设备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供货的生产厂商,并具有同类项目成功经验(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投标人不直接生产招标所需设备的,应提供生产厂商同意其销售该设备的正式授权书。
10)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报名及购买时间:自2016年
5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套;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形式:
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等资料报名。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前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网上购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后附)等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gxtczlbz@126.com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层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广州中粮制罐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联系人:唐昱
联系电话:0571-87388340
招标人:广州中粮制罐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联系人:唐昱
联系电话:0571-8738834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王瑞、顾立华
联系人电话 :
010-88354433-711、209,13720096271
电子 邮 件: gxtczgsp@126.com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 行 号:302100011251
中粮集团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中粮集团战略部全产业链促进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85006143,010-85006070
手机:15811000965,13311469311
传真:010-85618055
电子邮箱:ZB@COFCO.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30日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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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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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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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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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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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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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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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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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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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图纸押金 |
元
(此栏仅限于有图纸押金时填) |
预投标段号 |
(此栏仅限于该项目分标段或分包时填)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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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贵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如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将开票信息一并提供,否则我司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在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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