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贷款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贷款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CZ-A1-23610112)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贷款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 采购限价: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4. 项目背景: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规范公司业务开展,确保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合法合规,确保在后续的税务检查中符合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启动贷款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采购,择优选取一家综合实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鉴证报告,且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北京市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 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6) 供应商须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7)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 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05日,工作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时间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11.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会议室。
12. 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电 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