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托管驻场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托管驻场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46100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托管驻场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秉承降本增效的原则,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托管业务中心拟入围供应商分批选派外包驻场人员从事估值核算、清算指令交收、风险审查、资管行政外包业务服务操作及系统管理等业务。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合作期限:本项目的预期合作周期为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中标数量:2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
(3)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4)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 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具有至少2个外包驻场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1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项目投标人数量达到6家时方可开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9年02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复印件;
(2) 营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营业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和该房屋房产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 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 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公司直接缴纳人员社保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
(7) 具有至少2个外包驻场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8)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函原件);
(9) 授权委托书(原件);
(10)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2月21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报名资料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十一、答疑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联系电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邮 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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