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70)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浙江嵊州崇仁风电场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中节能浙江嵊州崇仁风电场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采购:24台完整成套的35KV(2200kVA)箱式变电站(含箱变测控装置和监控主机系统)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具体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技术条款》。
交货地点:中节能浙江嵊州崇仁风电场项目箱变基础位置处。
交货日期:
2016年11月30日前,具体交货安装日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制造2200KVA/35KV及以上容量等级箱变设备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申请人必须通过国家级的质检中心产品检测,并取得该产品的型式试验鉴定验收证书和委试批号;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近三年内至少具有风电项目1600KVA/35KV及以上容量等级的箱变合同业绩300台且已运行设备不少于100台;
(7)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箱变合格供应商资格;
(8)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传真:0991-2329176-80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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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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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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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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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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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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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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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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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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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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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6月8日起至
2016 年 6 月17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7、答疑方式:以书面盖章后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
6 月30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国新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富
联系电话:15811488277
地
址:浙江省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李金洋、梁一泽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181991853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