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105)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建设地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施工现场
3.
招标内容:
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二次,1#-66#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
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1)
66台金风GW1.5MW型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
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回填,甲方提供的预应力锚杆套件(每台164套)、固定底环、特种工装等到场后的转运、卸货、保护,现场运输以及开孔安装、预应力锚杆安装、吊装及定位调平、特种工装件的现场安装,排水管及电缆管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及养护,防水防腐工程,沉降观测点制安,下塔架高强混凝土灌浆,机位周边半径50米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施工弃石(土)清运;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2)
66台箱变基础,
包括:箱变基础的基槽开挖、预埋件制安、电气管路预埋、箱变基础、钢筋制安,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及养护,防水防腐防潮工程、基槽土方回填并分层压实及施工完毕后周边施工场地的平整恢复和清理及清运等;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4.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2月10日
5.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二者均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7)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应有3项风电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者至少3项风电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疆外投标人必须具备进疆备案册。
6.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传真:0991-2329176-80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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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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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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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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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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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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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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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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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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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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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8月4日起至
2016年8月9日止,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991-2329176-80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8月24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自强
联系电话:1389964985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联 系
人:李金洋、赵英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690970566(赵)、18199185399(李)
邮 箱:gxxj_zhaoy@163.com、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标书款账户,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 户 行 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保证金账户,切勿汇入标书款)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并提供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