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80)
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新疆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制冷机、空压机自动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制冷机、空压机自动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GXTC-1651080
3.招标内容:投标人提供包括新增制冷机、空压机的自控系统一整套(升级和扩充现有控制系统及后台监控系统软硬件,使新增制冷机、空压机能并入原有控制系统,实现全部制冷机、空压机能全自动运行、手动运行和远程控制,提供所需的所有控制设备、网络设备、仪器仪表、电动阀门、执行机构、启动设备等的供货和控制系统方案设计、集成调试等工作。完成设备状态监控,可进行各子系统相关工艺参数输入,设备运行状态监控,数据传送等功能。)软硬件的购置、安装及调试等。
交货期:在签订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提供深化设计图和设备配套表,以及提供现场线缆配套表和线缆配置图,75日历天完成项目供货。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新疆卷烟厂甲方指定地点。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
投资额:120万
6.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业厂房(其中必须包含制冷、空压除本体设备控制以外的集群监控系统部分)自动控制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或竣工证明原件其中之一即可);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恕不退还。国内邮寄另加邮费100元人民币。
8.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9.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10.投标人报名时务必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2)
投标申请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3)
投标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4)
投标申请人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业厂房(其中必须包含制冷、空压除本体设备控制以外的集群监控系统部分)自动控制项目业绩1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证明)(报名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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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②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同时将一套纸质版的报名资料邮寄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报名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基本信息登记表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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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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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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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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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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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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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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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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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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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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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会议室。
1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和《红云红河集团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联系人:易挺
联系电话:185992111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侯文权、米拉
手
机:18199105799
座
机:0991-2329176转803
传
真:0991-2329176转806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