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101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青海德令哈50MW风电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青海德令哈50MW风电项目设计招标内容为:风电场区工程设计(三通一平、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吊装平台、35KV集电线路、检修道路、风场通讯等)设计工作。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区工程为风电场1:2000地形图测量复核、35kV场内集电线路工程、通讯工程(含场区通讯、场区至生产楼集控室通讯)、箱变及电缆工程、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机位复核、风机及箱变基础优化设计工作;
2、风电场区域地质详勘、全场控制点、风机机位、集电线路杆塔位置测量及征地测量;
3、德令哈50MW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配合招标人进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招标及现场服务等工作。
3.工程设计进度要求(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制定)
1)2017年5月5日前完成德令哈50MW项目初步设计、风电场区域地质详勘、控制点、风机机位、集电线路杆塔位置测量及征地测量、风电场微观选址复核,提供风场风机布置图、场内道路图、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平面图、风场总平面设计图。
2)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风机基础、场内检修道路及箱变基础工程的优化设计及集电线路工程设计。
3)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集电线路、全场监控、通讯、等工程施工图蓝图,并出具相关的招标技术规范书。
4)2017年6月10日前提供所有施工图纸。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5)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风电工程勘测设计10家及以上单位的相关业绩;
6)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报名: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yj@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尤婧、侯文权(电话:13399913717、181991057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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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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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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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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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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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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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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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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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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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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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yj@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4月28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青海西宁皇子豪庭大酒店8楼会议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0号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红军、李汶锴
座
机:0977-8333090
联系电话:17716000076、18109770805
地
址: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昆仑花苑36号楼一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0)
联系人:尤婧、侯文权
联 系
电 话: 0991-2329176
手
机: 13399913717、18199105799
传
真: 0991-2329176
邮
箱:gxxj_yj@163.com
接受标书款账户: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账
号:991903128510201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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