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7年 5月19日
招标编号:GXTC-176112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人保财险2017年理赔损余物资拍卖公司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如下:
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号及标段名称 |
分包情况 |
备注 |
标段Ⅰ:机动车辆类 |
A类拍卖公司 |
入围15家 |
B类拍卖公司 |
B类公司不分包,按所服务的行政区推荐入围拍卖公司,具体行政区情况详见附表。
按行政服务区各推荐不超过3家 |
标段Ⅱ:非机动车辆类 |
不分包(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类型分类(八类):金属及金属原材料、化工原料(塑料、纸、橡胶、玻璃等)、纺织材料(棉麻类原材料及制品)、设备仪器、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日用品、其他类物资。) |
入围10家 |
说明:
(1)投标人可兼投同时应答标段Ⅰ中的“A类拍卖公司”、和“B类拍卖公司”和标段Ⅱ,其中
“A类拍卖公司”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划与我当地分公司开展机动车辆类受损标的拍
卖合作的拍卖公司,“B类可拍卖公司”是指在一个行政区划与我当地分公司开展机动车辆类受
损标的拍卖合作的拍卖公司。
(2)评标顺序上“A类拍卖公司”优先于“B类拍卖公司”,若已获得A类公司入围资格,将不
再推荐参与B类公司入围的评审。
(3)如果标段Ⅰ获得入围资格,仍可以参与标段Ⅱ的评审,具有获得入围资格的机会。
2. 投标人资格标准:
标段Ⅰ:机动车辆类
|
A类拍卖公司 |
B类拍卖公司 |
入围条件
(投标时须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含)以上,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含)以上,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2)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 |
(2)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或省级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
(3)至少在2个(含)以上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具有评估、拍卖事故车辆或二手车的能力,且拥有独立的保全场地(需提供保全场地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分公司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办事处必须有设立机构的公文及办公场所。 |
(3)具有评估、拍卖事故车辆或二手车辆能力,在拍卖公司工商注册地或申请合作行政区拥有独立的保全场地(需提供保全场地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在申请合作行政区设有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及相关办公人员。分公司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办事处必须有设立机构的公文及办公场所。 |
(4)具备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能力。 |
(4)具备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能力。 |
(5)从事二手车或事故车辆拍卖1年(含)以上经验。 |
(5)从事二手车或事故车辆拍卖1年(含)以上经验。 |
(6)近三年内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
(6)近三年内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
(7)已经购买本分包招标文件 |
(7)已经购买本分包招标文件 |
标段Ⅱ:非机动车辆类
标段Ⅱ:非机动车辆类(投标时须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
本在500万(含)以上,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或省级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3)具有处理保险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活动的经验。
(4)近1年具有对2种类型以上物资拍卖经验。
(每笔成交金额不少于 100万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6)已经购买本标段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整。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40-11:00,
13:00-16:30(北京时间)。
5. 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
B座北塔428室)。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邮寄购买招标文件: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gxzbtjj@sina.com:
1)《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电汇底单;
4)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确认无误后一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用“顺丰”快递收方付款的方式,将招标文件
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注:电汇标书款的银行信息(本账户仅用于收取标书款,不接收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95700008881
行 号:302100011251
6.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期十六(16)天前将需要
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真:010-88357518),
并将电
子版本发送至gxzbtjj@sina.com。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传真形式发
至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
不接受。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
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新疆大厦3层多功能1厅。
届时投标的单位必须派代表面呈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仪式。
10.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田京京、王力忠
电 话:010-88019358-820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jj@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公告附表及相关说明:
行政区列表 |
序号 |
服务地名称 |
序号 |
服务地名称 |
1 |
北京 |
20 |
海南 |
2 |
天津 |
21 |
四川 |
3 |
上海 |
22 |
贵州 |
4 |
重庆 |
23 |
云南 |
5 |
河北 |
24 |
陕西 |
6 |
山西 |
25 |
甘肃 |
7 |
辽宁 |
26 |
青海 |
8 |
吉林 |
27 |
内蒙古 |
9 |
黑龙江 |
28 |
广西 |
10 |
江苏 |
29 |
宁夏 |
11 |
浙江 |
30 |
新疆 |
12 |
安徽 |
31 |
西藏 |
13 |
福建 |
32 |
大连 |
14 |
江西 |
33 |
青岛 |
15 |
山东 |
34 |
厦门 |
16 |
河南 |
35 |
宁波 |
17 |
湖北 |
36 |
深圳 |
18 |
湖南 |
37 |
杭州 |
19 |
广东 |
38 |
广州 |
说明:(1)B类公司投标时,仅允许明确上表中的一个行政区作为本次投标服务应答地点,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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