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105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海德令哈50MW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监理内容:风电场区工程(三通一平、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吊装平台、35KV集电线路、检修道路、110KV升压站、风场通讯施工等)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内容如下但不限于此:
2.1风电场区工程:
1)风机基础、吊装平台、箱变基础、场内永久检修道路、进场道路等附属工程的监理;风机、塔筒吊装调试、箱变设备安装调试、35KV集电线路架设及电缆敷设等工程的监理;
2.2变电站工程:
1)变电站主变设备、GIS设备、SVG设备、35kV配电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监理,变电站区域土建部分工程的监理;
2)
风电场所有保护设备、通讯设备、消防给水设备安装调试的监理;
3)送出线路架设、塔基基础、塔架架设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以上各单项工程未具体进行划分,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现场安全和信息管理,并做好施工期间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审业主主管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前期报审资料;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备案归档工作、工程建设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资料,协助业主做好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完成竣工决算,直至整个项目并网发电且完成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
3.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4.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有1个类似风电场监理业绩(含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
(4)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风电场工程的监理服务,并至少担任过一个工程的总监;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6)
省外投标人须办理进青海投标相关备案手续(省外的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签合同前办理好进青海的备案手续,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yj@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尤婧、侯文权(电话:13399913717、181991057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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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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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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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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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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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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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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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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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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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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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若填是,请提供增值税专票信息 |
(3)购买文件联系方式:
序号 |
方式 |
须知 |
1 |
方式一:电汇购买 |
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
开户行号:104881004032
联 系 人:尤婧、侯文权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36
手
机:13399913717、18199105799 |
2 |
方式二:现场购买
(新疆)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年6月2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8.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yj@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6月22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皇子豪庭大酒店8楼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 人:
孙红军、李汶锴
联系电话:0977-833309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邮编:830002)联
系 人:尤婧、侯文权
联 系
电话: 0991-2329176
手
机: 13399913717、18199105799
传
真: 0991-2329136
邮
箱:gxxj_yj@163.com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号:104881004032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