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日
期:2017年7月10日
招标编号:GXTC-175107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
为节约费用,最大程度实现“费用更优、保障更全、服务更好”的目标,对2017~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8辆车和企业财产一切险实行统一采购。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部分。
服务期限:三年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盖财产保险,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须在乌鲁木齐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公司,且具有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的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相关的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网络标书销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3)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5)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6)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7)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8)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10)标书发售联系人:薛一峰、张杰
(11)联系方式:电话:13639909984(薛)、18009917599(张)
传真:0991-2329136
(12)联系邮箱:gxxj_zj18@163.com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8月1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C座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7年8月1日10:30(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C座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
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彭瑞
电
话:0991-2356524
传
真:/
电子邮件:pengrui@cdb.cn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张杰
电
话: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36
电子邮件:gxxj_zj18@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