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111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场内风机吊装道路施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将现有场内宽度为6米,总长为105公里的风机吊装道路(包含主路及主路至133台风机平台辅道)改扩建至宽度为11米的吊装道路,道路纵坡≤12%,采用良好的土分层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4%,满足450吨履带吊进场吊装、转场及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要求,(包括在出现场内吊装道路无法满足风电设备运输、安装、大型机械设备转场等情况时,投标人需及时进行整改,以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图纸)。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爆破施工,爆破施工手续由投标人自行办理,爆破施工需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爆破手续办理及爆破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注意:1、工程地质情况,地基土层大致分两层,①层:含砾细沙层,主要分部地表0.3m以内;②层:基岩,全风化层埋深0.3m至2m(仅供参考)。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450吨履带吊行走路线前3天完成,主路、辅路的填方、挖方工程量,满足风电设备运输、安装、大型机械设备转场等需要,如需工程机械伴随450吨履带吊车转场时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量。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二者均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内2个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7)疆外投标人须提供《进疆备案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10)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0 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详见下表)。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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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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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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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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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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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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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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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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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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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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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5日起至 2017 年9月 19日止,每天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传真至0991-2316136-8006,同时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9日 上
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祥涛
联系电话:0991-2322773/1869906023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
系 人:李金洋、王哲
联
系 电 话:
0991-2316136
手
机:18199185399(李)
邮
箱: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及服务费账户,切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账
号:991903128510201(保证金账户,切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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