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五家渠市重点公路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第六师五家渠市以《第六师重点公路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师市发[2017]14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为第六师交通局,采购人为第六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采购方式业已经过第六师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1、项目名称:六师五家渠市重点公路建设(PPP)项目
2、项目编号:GXTC-1751086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准东—五家渠—昌吉一级公路和五家渠—莫索湾一级公路。两条公路路线全长365.20km,估算总投资金额为676086.5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851万元,其中估算新建部分建安费为370597万元,平均每公里建安费造价为1677万元。
1)准东—五家渠—昌吉一级公路
准东-五家渠-昌吉一级公路: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四车道),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全长160.90公里。
2)五家渠—莫索湾一级公路。
五家渠-莫索湾一级公路: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全长约204.296公里。共分五段(102团-五家渠-105团段、105团-新湖农场段、新湖农场-148团段、新湖农场-147团段、五家渠支线)进行建设。
上述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均来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以批复后的项目初步设计为准。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具体建设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2 采购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采购范围为选择六师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社会资本。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准东—五家渠—昌吉一级公路”、“五家渠—莫索湾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线的施工应由社会资本方自行完成,中选后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如具备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资质,可自行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如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不具备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资质,中选后由项目公司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承担单位。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响应人中选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响应人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维护权。响应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标准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来进行建设及运营。政府出资人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的特殊管理股东,持有项目公司的特殊股份,具体出资比例在实施方案和投资协议中进行明确。特殊管理股东不承担项目的运营维护风险,不承担项目公司连带责任,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同时具有特别投票权,并具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在公司章程中具体约定)。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独立响应或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人应满足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资质、业绩等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4.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中选后至项目公司组建前,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否则成交无效。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4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7年12月26 日至2018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写字楼9层A座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持下列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响应人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包括响应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A4打印件)。
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的邮寄。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响应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 日11时0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兵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二楼配楼响应报名室(入口南门),11时开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第六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军垦南路第六师驾校四楼
邮政编码:831300
联 系 人:彭刚
电 话:0994-5820621
传 真:0994-581380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 系 人:侯文权;尤静;张冬梅
电 话:0991-2329176;18199105799、13150309058
传 真:0991-232913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六师五家渠市财务局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政府办公楼
监督电话:0994-588753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