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9年分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 期:2019年10月25日
采购编号:GXTC-CZ-A-195101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9年分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服务;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本项目预算额25万元;
3. 项目概述:
本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关于分行信息科技治理与制度建设、信息安全管理、机房安全管理、信息科技运行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等6个领域的风险状况;二是分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面的总体情况,包括内外部检查整改情况、分行信息安全重视度以及员工整体信息安全意识等定性评价指标。
服务期限:预计合同签订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参加竞磋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参加磋商。
6.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网络标书销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潜在供应商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完善公司基本信息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即可登录。潜在供应商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购买磋商文件的须知,并按其要求进行操作。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报名流程: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插入平台CA身份验证进行报名。未办理CA的可在线办理,缴费成功获取领取码,可先使用领取码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等待项目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磋商文件。
(3)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5) 标书发售联系人:张杰、于海臣
手机:18199185399、13609927045
电话:0991-2329176
传真:0991-2329136
(6) 联系邮箱:gxxj_yhc@163.com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在国信创新平台(www.e-bidding.org)在线支付标书款,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先上传开票信息。
7.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11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8.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5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9.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9年11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开标,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10. 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采 购 人: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彭瑞 电 话:0991-2356524 电子邮件:pengrui@cdb.cn |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张杰、于海臣 手 机:18199185399、13609927045 电 话:0991-2329176 传 真:0991-2329136 电子邮件:gxxj_yhc@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
注意: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供应商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供应商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供应商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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