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车载GPS定位终端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车载GPS定位终端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C-20610047)”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及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提供车载GPS定位终端及配件,提供车载GPS定位终端所需的移动通讯配套服务,提供B/S端、手机客户端、WEB用户授权(包含配套用电子地图)监控平台及后台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售后维修、配套软件硬件培训、安装、检修、车辆盗抢保障等服务。
拟选择2家入围供应商,拟于全国范围内商用车、乘用车业务开展地点实施该项目,设备采购期 1 年,采购人根据安装终端设备的车辆所对应的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确认终端设备采购后的通讯充值与监控管理服务周期。采购人按自身实际需求随时向供应商下达需求订单,具体包括GPS设备备货订单或GPS设备安装服务订单。对于备货订单,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需求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GPS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对于安装服务订单,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需求后,在2到6小时内完成相应订单项下GPS设备的安装服务。
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运营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含)以上,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9年度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2019年度已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份的纳税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自身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截图);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投标人近半年内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8)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仅指分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融资租赁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指分公司)提供汽车风控类产品或服务的案例;【有效案例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对应融资租赁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查询截图(符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仅指分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仅指分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协议或合同的开始或结束时间在上述期间内的均符合要求,可以隐藏商务条款和部分法律条款);3、一张购销双方与该合同签约主体对应,且开票日在2019年1月1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其中涉及金额部分可以隐藏处理,其他信息必须清晰)】;
备注: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或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及国税总局批准设立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前述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融资租赁”。
(9)投标产品具有3C认证(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B/T 22450.1-2008、GB4943.1-201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C16-01:2014);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人民币500元(支持微信付款),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即日起至5月6日,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2017、2018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9年度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2019年度已完成审计报告的,同时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份的纳税缴纳证明(如:电子缴款凭证等,加盖公章)及社保缴纳证明(如: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等,加盖公章)。
(五)企业自身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投标人近半年内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款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本项目支持非现场方式购买,请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售卖时间内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发送gxzbwgy@sina.com,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经理进行文件购买。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8、答疑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期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传真至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将澄清回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09:30:0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接受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海通恒信大厦3楼301号会议室。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王广远
电 话:010-88019358-815;18101036191;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wgy@sina.com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