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讼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2040066
2、项目名称: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讼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对逾期资产催收诉讼及其他法律诉讼选择律师事务所进行入库采购,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包括:
(1)诉前调查、分析及论证;(2)落实诉讼方案,推进案件审理,全力确保案件及时得到调解或判决;(3)裁判结果的论证与必要救济;(4)执行事务;(5)日常管理及保密事务。
本项目各分包及拟入库律师事务所数量情况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拟入库律师事务所数量 |
第一包 | 安徽区域中心 | 不多于15家 |
第二包 | 北京区域中心 | 不多于4家 |
第三包 | 川渝区域中心 | 不多于21家 |
第四包 | 福建区域中心 | 不多于10家 |
第五包 | 广东区域中心 | 不多于7家 |
第六包 | 广西区域中心 | 不多于6家 |
第七包 | 贵州区域中心 | 不多于11家 |
第八包 | 海南区域中心 | 不多于4家 |
第九包 | 河北区域中心 | 不多于8家 |
第十包 | 河南区域中心 | 不多于17家 |
第十一包 | 湖北区域中心 | 不多于16家 |
第十二包 | 湖南区域中心 | 不多于4家 |
第十三包 | 吉林区域中心 | 不多于5家 |
第十四包 | 江苏区域中心 | 不多于26家 |
第十五包 | 江西区域中心 | 不多于22家 |
第十六包 | 辽宁区域中心 | 不多于6家 |
第十七包 | 内蒙古区域中心 | 不多于9家 |
第十八包 | 山东区域中心 | 不多于9家 |
第十九包 | 山西区域中心 | 不多于4家 |
第二十包 | 陕西区域中心 | 不多于5家 |
第二十一包 | 上海区域中心 | 不多于4家 |
第二十二包 | 深圳区域中心 | 不多于6家 |
第二十三包 | 苏州区域中心 | 不多于2家 |
第二十四包 | 天津区域中心 | 不多于4家 |
第二十五包 | 云南区域中心 | 不多于10家 |
第二十六包 | 浙江区域中心 | 不多于17家 |
入库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库有效期内授予入库律师事务所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或者合同数量。
同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最多只能同时参与3个包件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复印件)。若正在办理年检的,须提供签约前完成年检的承诺,届时无法完成的,取消其签订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次投标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必须在所投包件区域内代理过五大行(工、农、中、建、交)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逾期资产催收纠纷类诉讼案件(需提供一例诉讼证明材料,可以是律师合同或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缴款通知单或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复印件)。
4、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下方两条查询结果)
1) 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含投标人单位名称和律所负责人姓名)的查询结果;
2)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含投标人单位名称和律所负责人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承接招标人诉讼业务的律所相关负责人及合伙人和催收业务的机构间的负责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股权关系)(提供承诺函)。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予以提供。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单位人员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989999515@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2)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账 号:21638010010006636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28号岚桥国际大厦6楼大厅。
12、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参与开标仪式,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00号601室
联系人:方钦钦、吴婧
联系电话:17321200466
电子邮箱:1989999515@qq.com
招标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滇池路74号
联系人:孙立慷、徐雯雯、黄梦婷
联系电话:021-63293327、13661765064、185166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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