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A-2051057
三、项目内容:为新疆卷烟厂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审核法律文书、合同书、招标资料文件和协议书等;代理参加诉讼或非诉讼事务的调解、仲裁;协助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业务培训等法律服务。服务周期为三年。
四、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1、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b)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取得总所项目投标授权。
c)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已成立五年(含)以上,所内年度检审合格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25人及以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前两年内没有受到处罚、惩戒,也没有其他不良记录的证明。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年报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a)、未被纳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或上级部门的供应商“黑名单”
4)其他要求:
a)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
1、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及通过2020年度的年检记录(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鲜章并出示原件);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还应提供总所的前述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总所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
2、负责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并出示原件);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并出示原件);
3、提供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已成立五年(含)以上、年度检审合格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25人以上以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被投诉的证明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报名;
1、报名时需填报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文件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1)现场缴费报名:
报名和购买资料时候需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即招标公告第六条所需资料、附件一、附件二)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招标公告附件2以及附件1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报名和购买资料时候需提交的报名相关资料发送邮件:gxxj_xl66@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向黎(电话:181991057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3)报名和购买资料时候需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即招标公告第六条所需资料、附件一、附件二)
4、成功支付的投标人,亦可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以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
3).本项目投标文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九、发布公告媒介
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红云红河集团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黎、周梦娇
联系电话:18199105799(向)、17349991569(周)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TC-A-2051057),签署澄清、回执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正面 | 反面 |
委托代理人 | 正面 | 反面 |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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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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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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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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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型 |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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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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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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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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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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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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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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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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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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