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工业场地平整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尼勒克县。
工程概况: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位于新疆伊犁尼勒克县城以东约80km的双新焦化厂~五洋煤矿一带,行政区划属尼勒克县管辖,地理坐标:东经83°27′26″~83°31′08″,北纬43°40′37″~43°43′21″。
矿区向西经315省道连218国道至伊宁市190km,向东经315省道至乔尔玛约80km接217国道(独库公路),“精—伊—霍”铁路从尼勒克县境内进入伊犁河谷,由尼勒克火车站向东距尼勒克县城50km,距一矿矿区130km。
招标内容:挖方、填方总量约
16万平方米的工业场地平整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中另行明确。
计划竣工日期:合同中另行明确。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经历;
(4)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过去3年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3项50000㎡以上国内场地平整工程;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意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且需特快专递纸质招标文件,须加付100元人民币EMS费用。
注意2:若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请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
(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下述完整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号码:010-88357072、0991-5572252),并将全套资料扫描后发送到guoxinbabu04@163.com邮箱中。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或邮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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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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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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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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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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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邮箱(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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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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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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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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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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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6月21日起,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
6、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西边)前台。
7、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请投标人及时与此公告所列招标人之联系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可自行组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新疆人民会堂宾馆2504室
联 系 人:张来兵
电
话:1389980570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林键、黄昕、王艺帆
联系电话:010-88354433-780、0991-5572252
手
机:13720096285(林)、13720096231(黄)、18963866068(王)
邮
箱:guoxinbabu04@163.com
传
真:010-88357072、0991-5572252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
如采用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