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103020
项目名称: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第二批海水淡化及海水预处理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就本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设备/材料清单、数量、计划交货时间如下表所示:
包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数量 |
交货日期 |
第1包 |
6KV高压动力电缆 |
6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1年8月20日 |
第2包 |
低压动力电缆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1年8月20日 |
第3包 |
控制电缆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1年8月20日 |
第4包 |
海水淡化厂区管道电伴热装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1年9月30日 |
第5包 |
分体式空调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1年10月1日 |
3、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A)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设计、制造本招标设备/材料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果有一家以上的投标人属于同一家母公司,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8)若标的货物的业绩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中1.总则中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则上述第2)条要求不适用。
B)业绩要求
第1包:6KV高压动力电缆
投标人应有生产过高压电力电缆(10KV或6KV)的业绩和良好的使用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具体业绩中必须包括8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发电厂高压电力电缆(10KV或6KV)的供货业绩,并且其中至少有4个电厂具有1年的成功运行经验。投标人须取得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且必须是CCC质量认证合格企业;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1亿元人民币,且近三年销售额平均每年达到十亿人民币。
第2包:低压动力电缆
投标人应有生产过1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电缆的业绩和良好的使用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具体业绩中必须包括8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配套主厂房低压电力电缆(1kV)的供货业绩,并且其中至少有4个电厂的机组具有1年的成功运行经验。投标人须取得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且必须是CCC质量认证合格企业;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大于1亿元人民币。
第3包:控制电缆
投标人应有生产过控制电缆的业绩和良好的使用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具体业绩中必须包括8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发电厂控制电缆的供货业绩,并且其中至少有4个电厂具有1年的成功运行经验。投标人须取得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且必须是CCC质量认证合格企业;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1亿元人民币,且近三年销售额平均每年达到十亿人民币。
第4包:海水淡化厂区管道电伴热装置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保证所供的海水淡化管道电伴热装置是先进、安全、可靠、高质量产品,其中电伴热带应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有单机6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厂配套管道电伴热装置的供货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具体业绩中必须包括2套单机6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厂的成功运行经验,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投标人应保证所供的海水淡化管道电伴热装置是先进、安全、可靠、高质量的产品,具有原产地证书和进口授权证明,不得使用实验性产品。
第5包:分体式空调器
投标人应具有为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分体式空调设备的供货业绩和良好的使用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分体式空调设备的具体业绩,材料、工艺特点等,具体业绩中必须包括中国境内2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厂机组配套分体式空调设备制造供货业绩并有2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7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
9、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上表。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招 标
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春明
电
话:022-67902067
传
真:022-6790206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朱梦旦 辛颖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转205、330
传
真:010-88356017
电 子 信 箱:gxzb33@sina.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30日